河南商丘气体检测仪校准-第三方检测校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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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指单位时间内风移动的距离,单位通常为“m/s”、“km/h”等。风速表就是测量风速的仪表,早应用于气象行业,测量大气环境中的风速,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空气流速测量领域,比如煤矿、交通、建筑、化工、粮食加工等行业。
风速表的重要性。
建设部《塔机设计规范标准JB9462?88》技术要求4.1.2.1条“在起重机的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20m/s。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风速不大于13m/s。”,4.5.6条“对臂架根部全交点超过50m的起重机应在顶部装设风速仪。” 旅游局对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有关异常气候情况的运营规定是“大瞬时风速超过15m/s时,停止运营”。若没能配备准确计量合格的风速表,就会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风速表这一计量器具无论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来说,都非常重要。
风速与气象风速没有等级,风力才有等级,风速是风力等级划分的依据。一般来讲,风速越大,风力等级越高,风的破坏性越大。在气象上,目般按风力大小划分为十二个等级。有记录的高风速发生在1934年4月12日美国新汉普郡的华盛顿山。5分钟内平均风速高达338km/h(94m/s)
测定降水量的基本仪器是雨量器。有雨量器和雨量计两种。
用于测量一段时间内累积降水量的仪器。外壳是金属圆筒分上下漏斗式雨量器。两节上节是一个口径为20厘米的盛水漏斗为防止雨水溅失保持器口面积和形状筒口用坚硬铜质做成内直外斜的刀刃状下节筒内放一个储水瓶用来收集雨水。测量时将雨水倒入特制的雨量杯内读取降水量毫米数。降雪季节将储水瓶取出换上不带漏斗的筒口雪花可直接收集在雨量筒内待雪融化后再读数也可将雪秤出重量然后根据筒口面积换算成毫米数。
折叠虹吸式雨量计
续记录降水量和降水时间的仪器。其上部盛水漏斗的形状和大小与雨量器相同。当雨水经过漏斗导入量筒后量筒内的浮子将随水位升高而上浮带动自记笔在自记纸上划出水位上升的曲线。当量筒内的水位达到10毫米时借助虹吸管使水迅速排出笔尖回落到零位重新记录。自记钟给出降水量随时间的累积过程。
折叠翻斗式雨量计
可连续记录降水量随时间变化和测量累积降水量的有线遥测仪器。分感应器和记录器两部分其间用电缆连接。感应器用翻斗测量它是用中间隔板间开的两个完全对称的三角形容器中隔板可绕水平轴转动从而使两侧容器轮流接水当一侧容器装满一定量雨水时0.1或0.2毫米由于重心外移而翻转将水倒出随着降雨持续将使翻斗左右翻转接触开关将翻斗翻转次数变成电信号送到记录器在累积计数器和自记钟上读出降水资料。
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了我国历史上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他对度量衡的贡献是“一法度衡石丈尺”,即统一度量衡,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名称和进位制在汉代还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秦汉时期厘定的度量衡制定对我国后续各朝各代在经济、天文、历法、农田、水利、建筑、手工业和日常生活等诸方面都产生了的影响。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主要做法:一是,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令。二是,颁发度量衡标准器具。标准器具由中央监造,分发到各地使用,如“秦权”“秦量”等,现存出土的秦权、秦量等均铸刻有秦始皇的诏书,有的还加刻了秦二世的诏书。在陕、甘、晋、鲁、苏、豫、冀、辽、吉、蒙等地秦权、秦量的出土说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法令在当时已经推行到了相当大的疆域。三是,对度量衡器具施行检定、校准制度。《吕氏春秋》记载,“仲春、仲秋之月,日夜分,则一度量,平权衡,正钧石,齐斗桶。”四是,秦始皇很重视对统一度量衡的宣传。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山东,立“琅琊台刻石”,强调了“器械一量,同书文字”的重要意思。
道光(1821-1850)后期,中外通商日益频繁。为了便于稽查和征收进出口货税,清设立了通商海关。根据道光二十七年(1874)中国、瑞典、挪威《贸易章程》第十二款规定,瑞典、挪威等各国岸领事馆所有度量衡,均以粤海关定式为标准。由“中国海关发给丈尺秤码各一副,以备丈量长短权衡轻重之用。”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个通商口岸,一律依照粤海关所颁之式盖戳镌字,以量值统一。并要求各海关监督所在口岸送交领事馆照此划一。然而各国并不满足于清开放海禁,为了在中国获取更多的资产,各国都想控制中国的海关大权。咸丰八年(1858)天津条约订立之后,各约所附通商章程皆规定请外国人帮助办理税务,从此海关大权榜落。咸丰九年英国人李泰国攫夺了广东海关后,中国海关一直被帝国主义把持。海关衙门既不在中国行政系统之内,海关上的度量衡以及币制也不在中国法律规定之内。各国海关衙门借口中国度量衡庞杂纷乱,漫无一定,另设专款规定相互折合的办法。自此在中国度量衡史上出现了丧权辱国的海关度量衡,即所谓的海关尺和关平秤
南北朝包括南朝的宋、齐、梁、陈和北朝的北魏、西魏、东魏、北齐和北周(420-589)。南北朝时期度量衡有两大特点:(1)其200年间单位量值增长速度为历朝之冠。(2)制度混乱,各个时期、各个地区量值相差悬殊的现象十分。以尺度而论,唐代天文、数学家李淳风为求古律历,曾将汉至隋各种尺度以长短分别列为十五等,史家称之为“十五等尺”并多有考证。其中南朝刘宋(420-479)尺长24.5厘米,比东晋约略增长2%,仍是秦汉尺度的延续,并被齐、梁、陈所沿用。而北朝尺度则迅速增长,并且十分混乱。如北魏(420-534)前期一尺长25.5厘米,中期长27.9厘米,后期长29.5厘米。至东魏(538-543),一尺长已长达30厘米。北齐(550-577)取代东魏则承袭其各种制度。纵观北朝一百多年中尺度增长了约6厘米。
容量和权衡制度,南朝和北朝增长率也不同。南朝的梁、陈二朝,升斗仍沿袭新莽旧制,每升约合200毫升。齐朝量制大于古升,约300毫升。北朝量制增长速度却十分迅猛,北魏时每升“于古二而为一”,约400毫升,其后又有增长。至隋文帝统一全国建立隋朝时,容量每升已增至约600毫升。
权衡制,南朝和北朝的单位量值相距也很大。南朝之梁、陈、每斤约为220克,齐每斤约合330克。而北朝的增长速度却远远超过了南朝。据文献记载:“魏、齐斗秤于古二而为一”,推算每斤当合今制约440克。今藏河北省博物馆两件北魏时铁权,分别重515.5克和593克,据考证均系北魏时的一斤权。至隋统一度量衡时,每斤已高达“以古秤三斤为一斤”,推算每斤约约660克。
由于南朝与北朝度量衡单位量值竟有数倍之差,故出现了“南人适北,视升为斗”的怪现象。南北朝度量衡的混乱可见一斑。
近年来,预包装商品??特别是定量包装商品正以便捷、卫生的特点逐步取代市场上的散装商品。据有关统计,定量包装商品已占超市、大卖场商品总量的8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在绝大部分预包装商品的包装或标签上,都会有“净含量”字眼。净含量也是一个计量概念,它是指去除包装容器和其他包装材料后内装商品的量,即消费者实际应当得到并需要使用的内装商品的量。
消费者如何判断预包装商品净含量“秤准量足”?
一是尽量到正规的超市卖场或商场选购预包装商品;
二是查看包装是否有渗漏、破损现象;
三是看标注,看商品外包装上是否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注了净含量;
此外,如果某定量包装商品在净含量标注处标有“C”标志(如下图),证明该商品生产企业通过了质监部门组织的计量能力评价,消费者可放心购买。
如果消费者怀疑购买的商品净含量不足,可及时向质监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