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美国食品认证FDA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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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企业一定要重视出口美国的FDA认证
“自动扣留”是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对进口食品实施管理的一项主要措施,简而言之,就是被FDA宣布为“自动扣留"的货物,运抵美国口岸时,经美国实验室检验合格后,方允许放行进入美国境内销售。
由于F D A人员少,面对进口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规格多、数量大的局面,不可能进行逐批检验,而只能是抽查,一般抽查的比率为3-5%,抽查的样品合格,该批产品即可放行;如果抽查的样品不合格,该批产品将予以“扣留’,处理。如果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属一般问题(如商标不合格等),可允许进口商在当地处理后,经再次检查合格后予以放行;如果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与卫生品质有关,则不允许放行,或则当地销毁,或则由进口商运回出口国(地区),并不得转运至他国 (地区)。除抽查外还有一种措施,即对于存在潜在问题的进口产品,入关时进行逐批检验,而不是抽查,此即为“自动扣留’措施,FDA宣布对某项产品采取
“自动扣留’,措施可基于以下原因:
酸性食品FDA中的FCE和SID号介绍和解疑
1.申请"罐头食品工厂注册号",即"FCE"号码,(FCE号Food Canning Establishment)所有罐头类食品企业都要有一个FCE号。已取得FCE号码的罐头食品,需要在出口商业发票上列出,以利于顺利通过海关。
2.申请"加工过程呈报号",即"SID"号。(SID号Submission Identifier)每种罐头在向FDA提供制造防腐程序表格给予的号,也可以看作产品号。按产品品种种类和规格进行注册。
在9·11以前,美国FDA就要求过一些食品企业在入境前须进行登记及注册,其中包括:(1) 低酸性食品罐头类;(2) 酸化食品类。
在9·11以后,这些已作要求需注册的食品企业,根据FDA新法规的要求,还要进行FDA企业注册。因此这类产品出口要进行三项注册。关于FDA新法规进行企业注册请看本网站注册栏目,现在将9·11以前美国FDA要求食品入境前须进行登记注册介绍如下。
哪些食品进入美国需要做FCE和SID——罐头、酸性食品
1.低酸食品定义:是指pH值4.6,水活性0.85,事先密封于任何容器再经加热处理杀菌的食品。不属于21 CFR 108.35 和 113中规定的低酸性罐装食品有:
1) 酸性食品(天然或正常的pH≤ 4.6);
2) 酒精饮料;
3) 发酵食品;(由于产酸菌的作用,使食品的pH≤ 4.6)
4) 由美国农业部管辖的肉、禽产品;
5) 水分活性aw≤0.85的食品;
6) 非热加工食品;
7) 非密封容器包装的食品;(参21 CFR 113.3(j))
8) 储藏、配送、零售均在冷冻条件下进行的食品;(产品明确标示,如:易坏的,保持冷冻等)
9) 终平衡pH<4.7的西红柿及其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