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产评估费用,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企业资产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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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需遵循相关原则以确保价值公允。首要原则是立性、性、客观公正及科学性。此外,实际评估过程中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系统性原则,全面考量企业的营利性、有效性及适应性,系统评估企业整体优劣;
二是需求决定原则,企业价值随市场波动及供求关系变化而调整;
三是佳使用原则,根据使用途径实现资源佳配置;
四是替代原则,投资者根据资产性价比进行理性选择,性价比低的资产将被替代;
五是贡献性原则,资产价值由其对企业贡献大小决定;
六是谨慎性原则,需谨慎预测企业未来收益状况,因内外部环境变化可能影响其盈利能力。
国有企业改制中清理出的不良贷款,需经中介机构经济鉴证后,按规定程序向企业主管部门申请,并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报市国资委审核。根据审批权限,200万元(含)以内的销账不良贷款由市国资委审批,超过200万元的则需市国资委审核后报批准。批准销账后,公司应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并对收回的账款给予适当奖励。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过程中,市国资委负责聘请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需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评估范围包括公司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结果需在改制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出让资产处理的,评估结果还需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要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