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立江泡沫消火栓箱隧道泡沫消防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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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鉴定或者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中如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f)出厂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项目时。
;检验结果判定
出厂检验或型式检验的结果符合本标准第4章相应规定的要求。如有一项不合格,应重新从两倍数量的包装中取样。复验后仍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灭火试验的结果,按本标准4.2中表2和表3的规定确定泡沫灭火剂的灭火性能级别。
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应密封盛在有耐水成膜泡沫灭火剂腐蚀涂层的铁桶中或者塑料桶中,大包装200kg,小包装25kg。
抗溶性水成膜泡沫灭火剂是一种多功能环保型泡沫灭火剂,由碳氢表面活性剂、氟碳表面活性剂、抗燥剂、助剂、极性成膜剂、稳定剂、抗冻剂、防腐剂、发泡剂等配制而成。按与水体积混合后的混合比,分为3%AFFF/AR (泡沫灭火剂3:水97)和6%AFFF/AR (泡沫灭火剂6∶水94)两种。保质期为八年,其中抗溶性成分有效期两年,两年后只可以作为水成膜灭火剂使用。
总储量大于、等于500m^3立的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总储量大于、等于200m^3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区。
机动消防设施不足的企业附属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机动消防设施较强的企业附属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区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
条下列场所之一,宜选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总储量不大于500ms、单罐容量不大于2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7m的地上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总储备小于200m^3、单罐容量不大100m^3,且罐壁高度不大于5m的地上水熔性甲、乙、丙类液体立式储罐;
卧式储罐;
液上喷射泡沫产生器,宜沿储罐周边均匀布置。
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应设置在防火堤外,其出口管道应设置取样口。
第五节阀门和管道
当泡沫消防泵出口管道口径大于300mm宜采用电动、气动或液动阀门。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泡沫和泡沫混合液的管道,应采用钢管。管道外壁应进行防腐处理,其法兰连接处应采用石棉胶垫片。
出口背压宜为零或负压。当进口压力为0.7-0.9MPa时,其出口背压可为0.02-0.03MPa;
吸液口不应泡沫液储罐低液面1m;
比例混合器的出口背压大于零时,吸液管上应设有防止水倒流泡沫液储罐的措施;
安装比例混合器宜设有不少于一个的备用量。
当采用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进口压力应为0.6-1.2MPa;
当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泡沫液的进口压力,应大于水的进口压力,但其压差不应大于0.2MPa。
当采用管线式泡沫比例混合器时,应将其串接在消防水带上,其出口压力应满足泡沫设备进口压力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