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消毒产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条件流程厂房要求造型美观,消毒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
¥3800.00
消毒产品卫生许可申办流程与所需材料
根据《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以下简称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办理程序
(一)申报
申请单位到市卫生监督所受理发证科(以下简称受理发证科)领取或在网站下载《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单》(附件1),按规定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或快递至受理发证科。受理发证科在2个工作日内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申请单》和相关材料移交至市卫生监督所传染病监督科(以下简称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二)预防性卫生审查
传染病监督科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
1.选址和设计预防性卫生审查
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指派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到申请单位现场,按相关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对其选址和设计进行预防性卫生审查。审查完成后,由经办执法人员制作书面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意见,对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制作《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并在确认的设计图纸上签名(一式两份);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对执法人员的预防性卫生审查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对选址和设计符合卫生规范和标准要求的申请单位,由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附件2)及一份已确认图纸;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及将申请资料交还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预防性卫生审查申请。
2.竣工验收卫生审查
申请单位向受理发证科提交或快递《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与相关材料,受理发证科在2个工作日内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和相关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传染病监督科接到申请单位的竣工验收卫生审查申请后,由科室负责人制定验收计划报所长,所长根据具体情况安排竣工验收的具体日期,并指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带上相关资料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现场审核工作指引》(附件7)对申请单位现场进行竣工验收并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附件4)。竣工验收结束后,由经办执法人员制作书面的竣工验收卫生审查意见。对执法人员的竣工验收卫生审查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所长审批,对验收合格的申请单位,由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附件5);对验收不合格的申请单位,由传染病监督科向其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申请单位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
对未经选址和设计预防性卫生审查但工程已基本竣工的申请单位,可直接按竣工验收卫生审查程序办理。
(三)受理
对已取得《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的申请单位,登录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受理发证科接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受理材料并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四)审核
传染病监督科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后呈所领导审批。
(五)审批
所长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后交还传染病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录入审批意见后将受理材料移交受理发证科。
(六)发证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应在所长审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可快递);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二、卫生许可证延续的办理程序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申请单位须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
(一)申报
申请单位到受理发证科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可在卫生监督所网站下载),按规定填写后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受理发证科(可通过快递提交)。受理发证科在2个工作日内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审核申请表》(附件3)和相关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二)现场审查
由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指派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到现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现场审核工作指引》(附件7)对厂区环境与布局、生产条件和过程、原材料和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卫生设施、卫生制度、体检情况、培训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相应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附件4),对符合卫生要求的,签署书面审查意见后连同有关材料报科室负责人审核;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现场制作《卫生监督意见书》,并限期整改;需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做好相关的取证工作,并按相应卫生行政处罚权限处理。
(三)受理
对已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审核表》(附件4)的申请单位,登录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受理发证科接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受理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四)审核
传染病监督科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后呈所长审批。
(五)审批
所长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后交还传染病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录入审批意见后将受理材料移交至受理发证科。
(六)发证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应在所长审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可快递);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三、卫生许可证变更的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单位登录省卫生和计划生育网站)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受理发证科接到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打印受理材料移交至传染病监督科,并填写《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移交记录表》(附件6)。
(二)现场核实
对于申请更正注册地址、生产地址路名路牌的,由传染病监督科负责人指派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到现场核实(对于申请变更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不必现场核实)。
(三)审核
传染病监督科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后呈所长审批。
(四)审批
所长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后交还传染病监督科,传染病监督科录入审批意见后将受理材料移交至受理发证科。
(五)发证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应在所长审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制作《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可快递);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受理发证科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附件:
条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行政许可改革、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企业自律,保障医疗卫生机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规定
构、公共场所等单位和个人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有效性、安全性,依据《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折叠编辑本段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不需要取得卫生许可批件的消毒产品上市前的卫生安全评价:
(一)紫外线杀菌灯;
(二)食具消毒柜(限于符合GB17988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产品);
(三)压力蒸汽灭菌器;
(四)75%单方乙醇消毒液;
(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产品;
(六)抗(抑)菌制剂;
(七)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消毒产品。
折叠编辑本段第三条
卫生安全评价的内容包括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执行标准,其中,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还应包括产品配方、原料,消毒器械还应包括产品结构图。
折叠编辑本段第四条
消毒剂和抗(抑)菌制剂的产品配方、原料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75%单方乙醇消毒液中的乙醇应符合《药典》或GB 10343《食用酒精》的规定,水应符合《药典》中纯化水的要求。
(二)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和戊二醛类消毒剂配方、原料的级别、含量等质量要求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三)抗(抑)菌制剂配方、原料应符合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等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要求,不得添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和激素。
折叠编辑本段第五条
消毒器械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一)紫外线杀菌灯、食具消毒柜应符合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GB17988 《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要求。
(二)压力蒸汽灭菌器应符合相应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第六条
产品的标签、说明书应符合卫生部《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
食具消毒柜的标签/铭牌、说明书还应符合GB 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的要求。
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和戊二醛类消毒剂的标签、说明书还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折叠编辑本段第七条
卫生安全评价检验项目应根据产品的性能和使用范围确定,并应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消毒产品检验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见附件1)。
折叠编辑本段第八条
已进行卫生安全评价的产品上市后,产品如有改变,生产企业应及时更新《卫生安全性评价报告》相关内容,所评价产品与所生产销售产品相符。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需对产品重新进行检验(所有检验项目使用相同批次产品完成)。
(一)生产企业迁址、另设分厂或车间、转委托生产加工的,消毒剂应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定,原液稳定性试验,加pH调节剂前、后的pH值测定(限于戊二醛类消毒剂);消毒器械应进行主要杀菌因子强度和电气安全性能的测定。
(二)消毒剂变更产品有效期的,应进行有效成分含量和稳定性指标的检验。
(三)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增加使用范围的(限于《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中规定的使用范围),应进行理化指标和相应微生物的杀灭检验。
折叠编辑本段第九条
卫生安全评价检验项目应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紫外线杀菌灯、压力蒸汽灭菌器、食具消毒柜等消毒器械产品上市前的电器安全性能的测定应在市级以上具有法定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检验方法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或相关国家标准的方法进行。
折叠编辑本段第十条
卫生安全评价的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确定紫外线杀菌灯、食具消毒柜、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卫生质量符合GB 19258《紫外线杀菌灯》、GB 17988《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GB 15981《压力蒸汽灭菌器》等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
(二)确定75%单方乙醇消毒液的卫生质量符合《消毒技术规范》和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三)确定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和戊二醛类消毒剂产品的卫生质量符合《次氯酸钠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和《戊二醛类消毒剂卫生质量技术规范》的要求。
(四)确定抗(抑)菌制剂的卫生质量符合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消毒产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
为广大人民能够吃上安全放心有质量的食品,国家规定凡从事食品生产企业持有生产许可证方能生产销售。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对审查通过的企业方可发放证书。食品生产许可证保质期为5年,其类别编号则根据所生产产品来决定。
工具/原料
1、申请人办理营业执照且有与生产产品品种向适应的厂房,以供原料处理和加工、包装、贮存使用;厂区周围不能是民房,不能在居民区;厂区周围环境整洁、无害虫大量孳生、无有害废弃物和气体等
2、配备有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例如应具备相适应的更衣、照明、通风、防虫,废弃物存放的设备设施等
3、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符合规定要求,防止产品交叉污染
4、配备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具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不合格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等)
方法/步骤
1、当申请人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条件后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2、申请人申请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和工艺设备布局图、工艺流程图、设备设施清单、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审查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采取核查现场、查阅文件、核对材料等现场核查
4、对核查通过的准予发放许可证书,对未通过核查的需整改后等待再次核查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与现场一致,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生产的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材料选择证件,且产品检验合格,有质量能力的正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
品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2019.08.14行政诉讼8861人浏览
律师回答
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一、办证顺序:申报图纸(同时准备所需材料)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现场验收合格后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二、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1、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5、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9、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10、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12、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13、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2)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3)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4)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5)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低含量、装盒时间、食品时限;(6)营养工作人员资料(营养师资格证明);14、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1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食品卫生许可证
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题为您提供北京上海山东广东天津重庆深圳济南浙江江苏南京青岛食品卫生许可证,查询,办理并提供免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法律咨询及律师
目录
如何办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
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图片样本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 “QS”
自动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有效期
什么是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进口许可证种类
1如何办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制度是指一国为加强对外贸易管制,规定某些商品的进口需由进口商向进口国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获得许可证后方可进口的一种制度。如何办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如何办理企业的进口许可证
进口许可证申请操作
申领进口许可证应提交一般文件和材料:
阅读全文
2进出口经营许可证图片样本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管理货物出境的法律凭证。进出口许可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各种具有许可进口或出口性质的证明、文件。它有3层含义。
其一,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机关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国家批准特定企业、单位进出口货物的文件。因此,进出口货物许可证不得买卖、转让、伪造和变卖。
其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批准进出口特定货物的文件。其中包括品名、数量、规格、成交价格、贸易方式、贸易国别等内容。因此,进出口企业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贸易方式等内容进出口特定货物。
其三,进出口货物许可证是一种证明文件。因此,凡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在进出口前按规定向的发证机构申领进出口许可证,海关凭进出口许可证接受申报和验放。
阅读全文
3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章总则
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阅读全文
4《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 “QS”标志将取消
近年来,食品安全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三鹿奶粉事件之后,大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更加密切。在本月,新安全法生效,配套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也开始实施,关于食品包装的规定也有了一些变化,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QS”标志将取消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那么《办法》实施后,对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就此采访了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
食药监总局相关人士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之所以要修订《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是因为作为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在这个重要时机颁布、同步实施,是全面贯彻新食品安全法的一项重要
阅读全文
5自动进口许可证
自动进口许可证(automaticimportlicensing)是指免费批准申请的进口许可证。这种许可证一般不限制有关产品的进口,而主要是为国家统计进口贸易提供数据。《进口许可证程序协议》也把许可证分为自动进口许可证和非自动进口许可证。协议第2条规定,“各成员方承认,如果无其他合适手续可供采用,自动进口许可证是必要的”。因此,协议允许各成员维护自动进口许可证。同时协议对自动进口许可证的适用规则和具体操作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实施自动进口许可证不得使属于自动许可证项下的货物受到限制性影响,而且,采用自动进口许可证须为必要的;履行了进口方法律要求,从事属于自动进口许可证有关产品的进口业务的任何个人、商号或机构,均有资格申请和取得进口许可证;海关放行货物之前的任何一个工作日内,都可递交进口许可证申请书,而且只要进口许可证申请书的手续是完备的,在管理可行的范围内于收到申请后立即予以核准,多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阅读全文
6进口许可证有效期
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
(一)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进口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签发。
(二)进口许可证当年有效。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使用时,有效期长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
(三)进口许可证应当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自行失效,海关不予放行。
进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的,经营者应当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延期申请。发证机构应当将原证收回,在进出口许可证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注销原证后,重新签发进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
进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的,经营者应当在进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未使用部分的延期申请,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重新签发进口许可证,并在备注
阅读全文
7什么是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
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是指从事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之前,向有关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它是环境行政许可的法律化,是环境管理机关进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采取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可以把各种有害或可能有害环境的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并将其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有利于对开发利用环境的各种活动进行事先审查和控制。便于发证机关对持证人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环境保护许可证从其作用上看有三种类型:一是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如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许可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销售许可证,废物进口许可证等;二是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如
阅读全文
8进口许可证种类
公司如果有进出口贸易的业务的话,是要办理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的,由于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非常严格,因此,公司也是要符合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以后,才可以办理到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的。进口许可证种类有哪几类?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进口许可证种类有哪几类
按许可证有无限制,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1)公开一般许可证(opengenerallicence):它对进口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凡列明属于公开一般许可证的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此证,即可获准进口。
(2)特种进口许可证(specificlicence):进口商向有关当局提出申请,经有关当局逐笔审查批准后才能进口。
食品卫生许可证简称卫生许可证,是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发给的卫生许可凭证。
通俗的说,涉及到食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才需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申请阶段。申请人申请卫生行政许可,应当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请,但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理阶段。卫生行政部门接收申请时,要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等进行核对,并根据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不受理、当场更正、补正申请材料、受理。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可以撤回。
审查阶段。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要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由于不同的法律要求,所以审查申请材料的方式也不同。
听证阶段。需要说明一点,该阶段并不是每种卫生许可必经的环节。只有法律规定实施卫生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前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决定阶段。经过审查,可分以下情况处理:1、依法应当逐级审批的卫生行政许可,下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出具初审意见,并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报材料报送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2、符合要求的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颁发卫生行政许可证件的,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卫生行政部门印章的卫生行政许可证件。3、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卫生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