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到珠海集装箱海运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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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运输的优点 (1)避免额外费用的产生: 陆路运输常常会产生国际电话联系费用,香港进出口后价税,入车场费用及种种因查货而发生的拖车过夜、逾时费等不可预见的额外费用,采用海运运输,尽可省却诸如此类不必要的开支。 (2)免除重复报关的困扰: 陆路运输是逐柜申报形式报关的,而海域报关是以每票即每批货作为报关的依据。如此可免除因多重报关而结生出的额外费用,尤其是一次性大货量进出时,海运运输的优点更加明显无遗。 (3)了却二次查验的烦恼: 因陆路运输要跨越不同的海关辖区,所以货物经常遭遇不同关区海关的查验,耗时,劳神,且常导致拖车到厂时间之延误,而致人员、机具之耗费时间在等待卸货上,而海运运输在当地一次通关即可,简便易行,确保货物运输的时效,另部分口岸之海关关系较佳,较易体谅工厂进品货物之小瑕疵。 (4)可享受场内之免费仓期,得天报关及合同之周转: 因大陆码头可提供货到后约5天之免费堆存期(视港口规定而有不同之天数),故得于工厂报关动作及合同之周转,另客户亦可视其人力及仓库容量,于货物放行后从容地进柜之时间及柜数,十分方便准时,另若工厂不慎发生逾时或过夜压车现象,其金额较中港车便宜很多。
签订水运货物运输合同应注意事项 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签订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破坏国家计划,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 (2)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3)除短途驳运、摆渡零星货物,双方当事人应可以即时清结者外,订立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大宗物资运输,可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对其他按规定提送月度托运计划的货物,经托运人和承运人协商同意,可以按月签订货物运输合同或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和计划外的整批货物运输,以货物运单作为运输合同; (4)按月签订的货物运输合同应具备下列基本内容: ①货物名称; ②托运人和收货人名称; ③起运港和到达港,海江河联运货物应载明换装港; ④货物重量,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⑤违约责任; ⑥特别条款。 (5)货物运单应具备下列内容: ①货物名称; ②重量、件数,按体积计费的货物应载明体积; ③包装及运输标志; ④起运港和到达港; ⑤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及详细地址; ⑥运费、 港口 费和有关的其他费用及其结算方式; ⑦承运日期; ⑧运到期限(规定期限和商定期限); ⑨货物价值; ⑩双方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
国内集装箱海运向大型化、化、集约化、规模化、科技化方向发展:
随着内贸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及货源结构的不断优化,内贸集装箱船舶的大型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船舶载箱数从2000年的300TEU,发展到2010年1500TEU、2012年的4000TEU箱位以上的船舶投入到内贸集装箱运输中,甚至于2003年投入了4000箱位的船舶,这使得船舶在大型化方向得到了快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