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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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六个方面任务举措。一是大力集聚创新资源,吸引培育创新人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转化,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意见》特别强调要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在国家高新区内创新创业,通过众创、众包、众扶、等途径,孵化和培育科技型创业团队和初创企业。
扩大首购、订购等非招标方式的应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大创新技术、产品和服务采购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企业竞争力,为推动发展、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推动出台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的实施细则,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支持持有外国人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给予与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强化考核评估导向。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孵化情况列入国家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及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等相关评价指标体系。
加强现有政策宣传推广,在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开展面向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政策解读。。。。。。
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的财政支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加大对中小企业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完善科技计划立项、任务部署和组织管理方式,对中小企业研发活动给予直接支持。
支持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内部研发平台、技术中心等,引进培育骨干创新团队,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