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潜山县轻便消防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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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消防水龙系统
轻便消防水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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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便消防水龙接什么管
轻便消防水龙长度
轻便消防水龙是什么样子
轻便消防水龙安装规范
轻便消防水龙安装高度
轻便水龙与消防卷盘
消火栓 对喷雾角可调的喷雾水,喷雾射程在30°喷雾角下测定。流量测试:根据喷的流量选择容积计量罐,水泵启动后,使喷喷射,待达到表1规定的喷射压力并稳定后,转向计量罐内喷射,连续喷射时间不少于30s,喷移开20s后测出计量罐内水的体积或质量,经计算求得喷的流量。或用标定合格的流量计直接测量流量。
4 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供水干管、水平管和立管的顺序进行;
5 系统试压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埋地管道的位置及管道基础、支墩等经复查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应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力值的1.5倍~2倍;
3) 试压冲洗方案已经批准;
4) 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阀门及附件应加以隔离或拆除;加设的临时盲板应具有于法兰的边耳,且应做明显标志,并记录临时盲板的数量。
6 系统试压过程中,当出现泄漏时,应停止试压,并应放空管网中的试验介质,消除缺陷后,应重新再试;
7 管网冲洗宜用水进行。冲洗前,应对系统的仪表采取保护措施;
8 冲洗前,应对管道防晃支架、支吊架等进行检查,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9 对不能经受冲洗的设备和冲洗后可能存留脏物、杂物的管段,应进行清理;
10 冲洗管道直径大于DN100时,应对其死角和底部进行振动,但不应损伤管道;
11 管网冲洗合格后,应按本规范表C.0.3的要求填写记录;
12 水压试验和水冲洗宜采用生活用水进行,不应使用海水或含有腐蚀性化学物质的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12.4.2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表12.4.2 压力管道水压强度试验的试验压力
各类阀门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和操作,且安装空间应能满足阀门完全启闭的要求,并应作出标志;
3 阀门应有明显的启闭标志;
4 消防给水系统干管与水灭火系统连接处应设置立阀门,并应各系统立使用。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12.3.26 消防给水系统减压阀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安装位置处的减压阀的型号、规格、压力、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减压阀安装应在供水管网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3 减压阀水流方向应与供水管网水流方向一致;
4 减压阀前应有过滤器;
5 减压阀前后应安装压力表;
6 减压阀处应有压力试验用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核实设计图、核对产品的性能检验报告、直观检查。
12.3.27 控制柜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控制柜的基座其水平度误差不大于±2mm,并应做防腐处理及防水措施;
2 控制柜与基座应采用不小于φ12mm的螺栓固定,每只柜不应少于4只螺栓;
3 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
12.4 试压和冲洗
12.4.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试压和冲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
2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干式消火栓系统应做水压试验和气压试验;
3 系统试压完成后,应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应与记录核对无误,且应按本规范表C.0.2的格式填写记录;
3) 将管材插入管件承口内,直至长度标记位置;
4) 通电前,应校直两对应的待连接件,使其在同一轴线上,用整圆工具保持管材插入端的圆度。
5 电熔鞍形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熔鞍形连接应采用机械装置固定干管连接部位的管段,并确保管道的直线度和圆度; 2) 干管连接部位上的污物应使用洁净棉布擦净,并用工具刮除干管连接部位表皮; 3) 通电前,应将电熔鞍形连接管件用机械装置固定在干管连接部位。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5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材、管件法兰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连接,应先将法兰盘(背压松套法兰)套入待连接的聚乙烯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的端部,再将法兰连接件(跟形管端)平口端与管道按本规范第12.3.13条第2款电熔连接的要求进行连接;
2 两法兰盘上螺孔应对中,法兰面应相互平行,螺孔与螺栓直径应配套,螺栓长短应一致,螺帽应在同一侧;紧固法兰盘上螺栓时应按对称顺序分次均匀紧固,螺栓拧紧后宜伸出螺帽1丝扣~3丝扣;
3 法兰垫片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制管法兰 类型与参数》GB 9112和《整体钢制管法兰》GB/T 9113的有关规定,松套法兰表面宜采用喷塑防腐处理;
4 法兰盘应采用钢质法兰盘且应采用磷化镀铬防腐处理。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12.3.16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钢塑过渡接头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塑过渡接头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端与聚乙烯管道连接,应符合热熔连接或电熔连接的规定;
2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金属管道连接应符合相应的钢管焊接、法兰连接或机械连接的规定;
3 钢塑过渡接头钢管端与钢管应采用法兰连接,不得采用焊接连接,当焊接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4 公称外径大于或等于dn110的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与管径大于或等于DN100的金属管连接时,可采用人字形柔性接口配件,配件两端的密封胶圈应分别与聚乙烯管和金属管相配套;
5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和金属管、阀门相连接时,规格尺寸应相互配套。 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30%,不应少于10件。 检验方法:直观检查。
除规范另有规定和不宜用水保护或灭火的场所外,下列单、多层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软管卷盘》(GB 15090-2005),消防软管卷盘指由阀门、输入管路、卷盘、软管和喷枪等组成,并能在迅速展开软管的过程中喷射灭火剂的灭火器具
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Ф25mm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为6mm的消防水枪。
2)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的用水量可不计入消防用水总量。
充实水柱是指由水枪喷嘴起至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过直径为380mm圆孔处的一段射流长度。
1)消火栓栓口动压力不应大于0.50MPa,当大于0.70MPa时,设置减压装置。
注意:九成美女过38,超级(7)减压不过半(0.5)
2)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等场所,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3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达到13m;其他场所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应小于0.25MPa,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达到10m。
注意:高仓健与仓(厂)井空,13迷到35,一般十岁25
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60MPa或喷头处的工作压力大于1.20MPa。6.2.2 分区供水形式应根据系统压力、建筑特征,经技术经济和安全可靠性等综合因素确定,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6.2.3 采用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时,宜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供水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不应小于60m3,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2 串联转输水箱的溢流管宜连接到消防水池; 3 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采取确保供水可靠性的措施,且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应能依次顺序启动;
4 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应校核系统供水压力,并应在串联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设置减压型倒流防止器。
6.2.4 采用减压阀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给水所采用的减压阀性能应安全可靠,并应满足消防给水的要求;
2 减压阀应根据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和压力选择,且设计流量应在减压阀流量压力特性曲线的有效段内,并校核在150%设计流量时,减压阀的出口动压不应小于设计值的65%;
3 每一供水分区应设不少于两组减压阀组,每组减压阀组宜设置备用减压阀;
4 减压阀仅应设置在单向流动的供水管上,不应设置在有双向流动的输水干管上;
5 减压阀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超过1.20MPa时,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
6 减压阀的阀前阀后压力比值不宜大于3:1,当减压阀减压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减压阀串联减压,但串联减压不应大于两级,第二级减压阀宜采用先导式减压阀,阀前后压力差不宜超过0.40MPa;
7 减压阀后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能满足系统安全,且不应影响系统的供水安全性。
6.2.5 采用减压水箱减压分区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水位和设置场所,应符合本规范第4.3.8条、第4.3.9条、第5.2.5条和第5.2.6条第2款的规定;
2 减压水箱的布置和通气管、呼吸管等,应符合本规范第5.2.6条第3款~第11款的规定;
3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18m3,且宜分为两格;
4 减压水箱应有两条进、出水管,且每条进、出水管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5 减压水箱进水管的水位控制应可靠,宜采用水位控制阀;
6 减压水箱进水管应设置防冲击和溢水的技术措施,并宜在进水管上设置紧急关闭阀门,溢流水宜回流到消防水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