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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施工单位提交的高支模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未能结合实际情况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与科学性进行深入论证,导致施工方案虽符合相关规范标准但与实际施工情况和设计要求不符,存在科学性不足或无法施工等情况。若监理单位未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而直接批准施工,则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产生严重影响。
专项施工方案是高支模施工的重要技术性依据,方案的科学性将直接影响高支模施工的质量与安全,因此,监理单位要加大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力度,确保其科学性、可行性以及技术经济性,从而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质量。在“宝龙城项目”高支模工程中,监理单位通过以下措施大限度专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1)对方案内容进行严格审核,要求方案包含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技术、安全措施、施工管理及人员配备与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理措施、计算书等内容,从而提升方案的全面性以及与实际工程的匹配度;(2)与相关一同对施工方案中的内容、数据以及措施进行全面论证,进一步方案的可行性与科学性[3]。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往往需要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在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资质,并树立较强的安全意识后才能上岗。但有些施工单位没有认识到培训的必要性,没有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使施工人员缺乏安全意识。还有一些施工队伍临时组建,出于成本等方面的考虑,没有在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和培训,造成施工人员频繁出现不遵守操作纪律、不按照工艺标准施工及不佩戴安全用具等现象,导致现场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增加。
没有对劳务分包队伍进行素质考核和同类业绩比选,导致劳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安全意识薄弱。甚至在劳务分包后再分包,管理机制形同虚设,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大化,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权责不清、管理混乱,增加了现场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为此,该工程要求监理单位严格控制施工单位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对劳务队伍素质考核和业绩考察提供必要的指导性意见,以实现施工人员的主观安全意识为要素,使施工人员主观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从而避免人为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1)安全思想教育。即帮助监理人员树立爱护他人、关心他人的思想,做到在现场监管期间充分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2)安全知识教育。定期开展施工流程、施工注意事项、岗位安全要点等方面的培训。(3)定期开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培训。(4)安全法制教育。监理人员要全面掌握相关安全责任制度、生产法规等,做到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5)施工过程中,可通过安全专题会议、日常班前安全交底、事故案例剖析、应急演练等方式,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避免施工期间因人为因素而发生安全事故。
施工机械伤害是建筑工程施工中“五大伤害”之一,因此,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管理,有助于提高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水平,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在该工程施工期间,要求监理人员加大对机械/机具进场的检查和验收力度,检查机械/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使用操作说明书、操作规程制度等是否,检查机械/机具是否配备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该工程施工涉及的施工电梯、塔吊设备,需委托具有资质的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进行安装、维保、拆卸和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