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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消防软管卷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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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应增设消防水喉设备。

(1)厂房、库房、科研楼、综合楼、重要的办公楼以及超过5层或体积大于10000m?的教学楼等其他民用建筑。

(2)特等、甲等剧场及超过800个座位的剧院、电影院等和超过1200个座位的礼堂、体育馆等。

(3)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体育馆、影剧院、会堂等除外)、饮食加工业的烹饪操作间等(亦可设轻便消防水龙)。

(4)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高层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 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 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 设计温度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 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 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8. 难以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库房等高大空间场所,应设置其他自动灭火系统,并宜采用固定消防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等。

施工

12.1 一般规定

12.1.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施工由具有相应等级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12.1.2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宜按本规范附录A划分。12.1.3 系统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应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12.1.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施工图应经国家相关机构审查审核批准或备案后再施工;

2 平面图、系统图(展开系统原理图)、详图等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

3 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建设、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4 系统主要设备、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能正常施工;

5 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应满足施工要求。

12.1.5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的施工,应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

12.1.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

1 应校对审核图纸复核是否同施工现场一致; 2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并应检查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3 相关各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4 安装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相关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 调试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质量控制资料和各类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6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组织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人员组成;

7 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应按本规范表C.0.1的要求填写。

12.1.7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质量控制资料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

12.1.8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并应按本规范附录E的要求填写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工程验收记录。

12.1.9 当建筑物仅设有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和DN25消火栓时,其施工验收维护管理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的有关规定。

进场检验

12.2.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施工前应对采用的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进行进场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主要设备、系统组件、管材管件及其他设备、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认证书;

2 消防水泵、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水龙、报警阀组、电动(磁)阀、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消防水泵接合器、沟槽连接件等系统主要设备和组件,应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3 稳压泵、气压水罐、消防水箱、自动排气阀、信号阀、止回阀、安全阀、减压阀、倒流防止器、蝶阀、闸阀、流量计、压力表、水位计等,应经相应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

4 气压水罐、组合式消防水池、屋顶消防水箱、地下水取水和地表水取水设施,以及其附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检查相关资料。

12.2.2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流量、压力和电机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 消防水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泵》GB 6245、《离心泵技术条件(Ⅰ)类》GB/T 16907或《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的有关规定;

3 稳压泵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离心泵技术条件(Ⅱ类)》GB/T 5656的有关规定; 4 消防水泵和稳压泵的电机功率应满足水泵全性能曲线运行的要求;

5 泵及电机的外观表面不应有碰损,轴心不应有偏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12.2.3 消火栓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外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消火栓》GB 4452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2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内消火栓》GB 3445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3 消防水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带》GB 6246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4 消防水枪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水枪》GB 818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5 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商标、制造厂等标志应;

6 消火栓、消防水带、消防水枪的型号、规格等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消火栓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铸件表面应无结疤、毛刺、裂纹和缩孔等缺陷;铸铁阀体外部应涂红色油漆,内表面应涂防锈漆,手轮应涂黑色油漆;外部漆膜应光滑、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气泡、流痕、皱纹等缺陷,并应无明显碰、划等现象;

8 消火栓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现象;

9 消火栓的螺纹出水口和快速连接卡扣应无缺陷和机械损伤,并应能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 10 消火栓阀杆升降或开启应平稳、灵活,不应有卡涩和松动现象;

11 旋转型消火栓其内部构造应合理,转动部件应为铜或不锈钢,并应旋转可靠、无卡涩和漏水现象;

12 减压稳压消火栓应可靠、无堵塞现象;

13 活动部件应转动灵活,材料应耐腐蚀,不应卡涩或脱扣;

14 消火栓固定接口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应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

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应少于5个,应缓慢而均匀地升压1.6MPa,应保压2min。当两个及两个以上不合格时,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当仅有1个不合格时,应再抽查2%,但不应少于10个,并应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应使用该批消火栓;

15 消防水带的织物层应编织得均匀,表面应整洁;应无跳双经、断双经、跳纬及划伤,衬里(或覆盖层)的厚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折皱或其他缺陷;

16 消防水枪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条第4款的有关规定,消防水枪的进出口口径应满足设计要求;

17 消火栓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火栓箱》GB 14561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18 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软管卷盘》GB 15090和现行行业标准《轻便消防水龙》GA 180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外观和一般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性能检查数量:抽查符合本条第14款的规定。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及在试验装置上测试,主要测试设备有试压泵、压力表、秒表。

12.2.4 消防炮、洒水喷头、泡沫产生装置、泡沫比例混合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和泡沫喷头等水灭火系统的组件的进场检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81等的有关规定。

12.2.5 管材、管件应进行现场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镀锌钢管应为内外壁热镀锌钢管,钢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不应有脱落、锈蚀等现象,球墨铸铁管球墨铸铁内涂水泥层和外涂防腐涂层不应脱落,不应有锈蚀等现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管道壁厚度均匀、内外壁应无划痕,各种管材管件应符合表12.2.5所列相应标准; 表12.2.5 消防给水管材及管件标准

2 表面应无裂纹、缩孔、夹渣、折叠和重皮; 3 管材管件不应有妨碍使用的凹凸不平的缺陷,其尺寸公差应符合本规范表12.2.5的规定;

4 螺纹密封面应完整、无损伤、无毛刺;

5 非金属密封垫片应质地柔韧、无老化变质或分层现象,表面应无折损、皱纹等缺陷;

6 法兰密封面应完整光洁,不应有毛刺及径向沟槽;螺纹法兰的螺纹应完整、无损伤;

7 不圆度应符合本规范表12.2.5的规定;

8 球墨铸铁管承口的内工作面和插口的外工作面应光滑、轮廓清晰,不应有影响接口密封性的缺陷;

9 钢丝网骨架塑料(PE)复合管内外壁应光滑、无划痕,钢丝骨料与塑料应黏结牢固等。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和尺量检查。

12.2.6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阀门的商标、型号、规格等标志应,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阀门及其附件应配备,不应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3 报警阀和水力警铃的现场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的有关规定;

4 闸阀、截止阀、球阀、蝶阀和信号阀等通用阀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阀门 压力试验》GB/T 13927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6部分:通用阀门》GB 5135.6等的有关规定;

控制柜的介电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控制设备》GB/T 3797的有关规定进行介电强度测试,测试结果应无击穿、无闪络; 15 在控制柜的明显部位应设置标志牌和控制原理图等;

16 设备型号、规格、数量、标牌、线路图纸及说明书、设备表、材料表等技术文件应,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12.2.8 压力开关、流量开关、水位显示与控制开关等仪表的进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性能规格应满足设计要求;

2 压力开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10部分:压力开关》GB 5135.10的性能和质量要求;

3 水位显示与控制开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位测量仪器》GB/T 11828等的有关规定;

4 流量开关应能在管道流速为0.1m/s~10m/s时可靠启动,其他性能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7部分:水流指示器》GB 5135.7的有关规定;

5 外观完整不应有损伤。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直观检查和查验认证文件。

12.3 施工

12.3.1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消防水泵接合器等供水设施及其附属管道安装前,应清除其内部污垢和杂物;

2 消防供水设施应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其安装位置应便于日常操作和维护管理;

3 管道的安装应采用符合管材的施工工艺,管道安装中断时,其敞口处应封闭。

12.3.2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校核产品合格证,以及其规格、型号和性能与设计要求应一致,并应根据安装使用说明书安装;

2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水泵基础混凝土强度、隔振装置、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

3 消防水泵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1和《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的有关规定;

4 消防水泵安装前应复核消防水泵之间,以及消防水泵与墙或其他设备之间的间距,并应满足安装、运行和维护管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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