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标准新增的主要内容:强化场地建设和设施设备环境保护要求。明确场地建设应满足HJ 348中回收拆解企业建设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拆解和贮存场地防渗漏的处理应满足GB 50037要求;固体废物贮存场地中应具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设计、标识应满足GB 18597要求等;应具备HJ 348要求的安全环保类设施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相关要求;调整和增加对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理要求,企业应妥善处置固体废物,严禁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置,拆解产生的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HJ 2025的要求;扩大附录B中典型固体废物种类和对应处理方法,明确危险废物管理要求。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申请条件:1.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依照税法规定为一般纳税人。2.企业经营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作业场地(包括存储和拆解场地)面积不低于 6000平方米,企业经营场地应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3.具备必要的拆解设施设备,设施设备符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要求。4.正式从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专--业--技--术--人员的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一般指持有报废汽车拆解工证和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置专项技术证的人员。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5.没有出售报废汽车、报废“五大总成”、拼装车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6.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消防设施。7.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8.具备电脑、监控等办公监管设施。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证申报材料有关要求:(一)申请人应提交完整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县级商务局保存一份),编制目录、页码,并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二)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时复印件与原件应同时携带,原件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办人员核实确认后退回。(三)所有复印件均须有申请人签名盖章,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原件、复印件、电子文档的真实性和一致性,并在核对原件无误后,签署核对人姓名并加盖核对章。(四)纸质材料中,1份材料有多页的,除页盖章外,还应每5页内加盖1个申请人的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