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演艺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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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赴 新 加 坡 演 艺 人 员
受新加坡雇主委托为多家大型俱乐部及大中型音乐吧在中国地区招聘歌手,舞蹈演员,模特,乐队,主持人,日式酒吧服务员等演艺人员。
一、招 收 条 件:
1、 年龄在30岁以下,女性,形象佳,身体健康;
2、有在俱乐部、歌厅、演艺厅从事歌手职业的经历者;
3、 遵纪守法、在新加坡没有不良纪录。
二、待遇及收费:1、月薪1000-3000新币加提成;收入靠歌手在演艺厅唱歌,客人小费赠送花篮的收入分成, 歌手赚挂花提成,每月一般总收入为2-5万左右,收入多少根据女孩个人能力。
2、在新加坡期间的食宿、往返旅费由歌手自行承担;
3、持新加坡批准的六个月工作签证(半年期满回国,若新方需要、又无不良记录,可再申请半年工作签证);
4、半年歌手工作签证。
三、 所 需 材 料:
1、艺术照4-6张(4张全身,2张半身)
2、护照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四、办理周期:一般在7-20天左右
联系人林老师,咨询电话,28513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