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投放,南京供应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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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充电服务管理平台主要有三个功能:充电管理、充电运营、综合查询。充电管理对系统涉及到的基础数据进行集中式管理,如电动汽车信息、电池信息、用户卡信息、充电桩(栓)信息;充电运营主要对用户充电进行计费管理;综合查询指对管理及运营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查询。
安全防护功能
①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急停开关,可通过手动或远方通信的方式紧急停止充电;
②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的漏电保护功能;
③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备输出侧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
④ 交流充电桩(栓)应具有阻燃功能;
IP防护等级
交流充电桩(栓)应遵守IP54(在室外),并配置必要的防雨、防晒装置;
三防(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 保护
充电机内印刷线路板、 接插件等电路应进行防潮湿、防霉变、防盐雾处理,其中防盐雾腐蚀能力满足 GB/T 4797.6-1995《电工电子产品自然环境条件 尘、沙、盐雾》中表9的要求,使充电机能在室外潮湿、含盐雾的环境下正常运行;
直流式
a) 充电桩(栓)电源输入电压:三相四线380VAC±15%,频率50Hz±5%;
b) 充电桩(栓)应满足充电对象;
c) 充电桩(栓)输出为直流电,输出电压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要求;
d) 大输出电流满足充电对象的电池制式1C的充电要求,并向下兼容;
e) 充电方式分为常规和快速2种方式,常规为5小时充电方式,快速为1小时充电方式(针对不同电池类型选择);
f) 实现智能IC管理;
g) 每个充电桩(栓)自带操作器,以供用户进行充电方式选择和操作指导,并显示电动车电池状态和用户IC卡资费信息,实现无人管理;
h) 充电桩(栓)接口应符合GB/TXXXXXXXX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暂行)中直流充电接口的相关规定;
i) 充电桩(栓)通讯接口采用CAN通讯接口,通信协议按照GB/TXXXXXXXX电动汽车电池管理系统与非车载充电机之间的通信协议(暂行)的规定执行(充电对象为锂电池电动车);
j) 充电桩(栓)对充电过程中的非正常状态应具备相应的报警和保护功能;
k) 充电桩(栓)对电池的状态要监控,根据电池的温度,电压对充电曲线,充电电流,充电压自动调整;
l) 充电桩(栓)采用强制风冷;
m) 充电桩(栓)防护等级符合《GB 4208-199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P54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