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青山区农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代写-水土保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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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强化可研阶段水土保持论证。可行性研究阶段要按照水土保持要求对项目选址选
线、建设布局等进行比选论证和优化,合理控制取土弃渣场和制(存)梁场、铺轨基地、预
制场、拌合站、施工便道等大临工程规模,大程度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落实绿色铁
路建设要求,将土石方利用率作为评价绿色铁路建设的重要指标,全面推进弃渣减量化和资
源化。
提高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水土保持方案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开工前
报送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铁集团相关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加强水
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与主体设计单位的联动机制,切实将水土保持工作要求落实到主体工程
设计中,确保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满足项目
建设实际。铁路建设单位要组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对弃渣场开展现场综合选
址、查勘,并就临时用地与自然资源、林草、农业等相关管理部门和土地权属单位或个人进
行充分沟通,落实用地可行性,避免实施中因无法占地导致弃渣场变更。
进一步提高对山区公路建设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山区
公路建设土石方数量大、结构物多、开挖范围广,容易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
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大于平原区的公路建设。做好山区公路建设中的生态保护和水
土保持工作,既可使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又可保护公路设
施,有利于行车安全,促进公路交通的可持续发展。
2.山区公路建设要全面落实“安全、环保、舒适、和谐”的建设理念,按照
“预防为主,保护,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牢固树立“不破坏就是
大的保护”的思想,坚持大限度地保护、小程度地影响、强力度地恢复,
实现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公路项目与自然环境和谐。
3.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公路建设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工作,
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良好风气,把保护环境变成全体公路建设
者的自觉行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得好的项目要予
以表彰并推广经验,对破坏环境、造成水土流失的项目要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
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严格水土保持审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
告审查单位要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把好水土保持相关内容
审查关。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单位要围绕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责
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弃渣场选址是否合理可行等,明确提出审
查意见,并对审查意见负责。对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标准规
范要求的,水土保持方案一律不予通过审查审批。
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约束作用。项目应在施工准备前编制
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并按规定报送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水土保持方
案审批部门审批,以利于“五通一平”等工作。水土保持方案要严
格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明确水土流失防治
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要对工程选址选
线、建设布局等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进行比选论证和优化,并将水土
保持投资足额列入工程投资估算。
高度重视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项目法人要践行生态、绿色发展理念,履行水土
保持各项法定义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将水土
保持要求贯穿到工程选址选线、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
行管理等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水土保持论证,强化施
工过程水土保持管理,及时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大限度减少地
表扰动、弃土弃渣和植被损坏,做好表土保护和土石方综合利用,切
实控制和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充分发挥水利建设项
593目对保护改善生态的重要作用,为保障*水安全、推动生态保护和
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各级水利部门要对项目法人加大水土保持政策宣传教育力度,
落实其水土保持职责,明确其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
要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采取有力有
效措施,着力解决和防止“灯下黑”问题,督促指导项目法人做好水
土流失防治各项工作,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