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大资料员培训学校咨询益进教育
-
面议
很多人以为试用期只是双方互相考察、互相适应的过程,如果觉得不满意,随时可以要求劳动者离职,其实,这是对试用期解雇的错误认识。
从法律规定看,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并非那么简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款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可见,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雇,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无相关证据随意解雇属违法行为。
实操要点
建议事先书面确认录用条件,提前做好试用期考核。如果需解除劳动合同,切记需在试用期内做出决定并送达给劳动者。
从事HR的小伙伴可能深有感触,在公司工作的时间中,多一半的时间不是在与公司同事沟通中,就是跑去别的部门与别人沟通的路上。
特别是自己成为部门人或者领导后,沟通难度就会再次升级!
因为这时你所面对的不仅仅是公司其他部门的同事,你还要面对你自己部门的同事。
内外的沟通技巧完全不同!在这种时候你就会越发感觉,沟通本身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了。
小编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身边累积了不少善于团队沟通的HR大佬。
近跟他们谈论HR沟通技巧时,获得了不少新的技巧与经验。
今天小编就把自身的沟通技巧以及HR大佬分享的沟通技巧分享出来,相信大家看完这些沟通技巧后,能对你未来的HR工作起到小小的帮助~
我们放空大脑,想象一下,现在的你是一名HR,这时候你需要与大家宣布一件事情,你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1.直接宣布你的决策,然后告诉大家你为什么这么做。
2.宣布决策前先与大家讲清楚原因,然后在宣布决策。
小编在这里盲猜大家选1的多,因为大多数HR都觉着自己已经是了,我只需要告诉大家如何执行就好了。
虽然这种方法很有范、很效率。但各位HR你也许不知道,从你开始选1宣布决策那一刻开始,你的团队,你的公司同事们,就开始对这个决策进行了各种猜测。
这种猜测会造成什么后果?这种猜测会将你后来的解释,变成大家心中你命令大家干活的借口。
所以,各位HR小伙伴,我们在宣布一项决策时,我们应该选择第二种宣布方式,先讲原因,再讲决策。
我们再代入下场景,如果这时候你在宣布决策前,把原因讲清楚了,大家会怎么想?
大家也许在你讲清楚原因后,会积极讨论,甚至出谋划策。
这种宣布的方式不仅激发了同事的兴趣,还让自己有了更多的选项。
你可以先不宣布决策,告诉大家我很感谢大家的建议,等充分考虑后,在公布你的决定。
这样的宣布,这样的处理方式,是不是让各位HR小伙伴觉得恰到好处。赢了人心,还宣布了决策,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