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会计事务所公司审计报告贴心服务审计报告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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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计报告阶段,为了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遵循以下工作步骤,认真地完成每一步骤上的全部工作,终出具一份合法的审计报告,以满足社会需要。
步,编制审计差异调整表。包括:调整分录汇总表、重分类分录汇总表、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等。
第二步,判断和运用重要性水平,主要是将被审计单位未调整不符事项汇总表与会计报表层次或账户余额层次的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据以确定未调整不符事项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第三步,解决重要差异。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差异之后,一般应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建议其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果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那些重大差异,注册会计师考虑改变审计意见和在审计报告中如何反映的问题。
第四步,进行。注册会计师应就有关审计事项进行小结,编制审计工作完成情况表,并明确地评价和说明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审计目标是否实现,写入审计小结中。通常审计小结文书应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情况、意见和建议、审计结论等内容。审计小结是一份重要的审计工作底稿,它是对审计工作中各种信息的综合提炼。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小结进行认真审核,并妥善保管。
第五步,编制试算平衡表。
第六步,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会计报表,审核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其中,会计报表附注包括公司简介、会计政策、报表项目注释、分析情况以及重要事项揭示五个部分的内容。如果注册会计师代为编制会计报表及附注,不能将附注事项与应在审计报告揭示的事项混为一谈,即不能因为注册会计师代替被审计单位编制报表附注,而不在审计报告中揭示那些应予揭示的事项。
第七步,确定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根据对所取得各种审计证据的分析和评价结果,结合重要性水平,确定应在审计报告中发表何种审计意见。
新的审计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出,下面和大家分享下新的审计报告,这里的内容丰富了很多,提高了审计报告的质量和阅读信息的含量!
背景信息:
1、对上市实体整套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该审计不属于集团审计(即不适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考虑》);
2、管理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3、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体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关于管理层对财务报表责任的描述;
4、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认为发表无保留意见是恰当的;
5、适用的相关职业道德要求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6、基于获取的审计证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注册会计师认为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相关事项或情况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7、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
8、负责监督财务报表的人员与负责编制财务报表的人员不同;
9、除财务报表审计外,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注册会计师负有其他报告责任,且注册会计师决定在审计报告中履行其他报告责任。
出具审计报告,赶紧来咨询,环宇立信是一家面向社会和各类组织,贴近企业与创业,应个性化特定要求,为各广大客户提供化、系列化、规范化高中端商务咨询、各项代理和相关服务的公信的法人机构。公司集财务顾问、审计管理、内控内审、企业挂牌、知识产权、认证代理、参股管理、教育培训等业务优势于一体,企业要想发展的更快,需要有审计评估。
一、形成审计意见
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三、强调事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一、形成审计意见
1、注册会计师应当对获取的证据进行评价,形成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意见。只有在审计范围没有受到限制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形成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应当评价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素列报是否完整和恰当。
“完整和恰当”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声明;
(2)评价依据;
(3)重大缺陷;
(4)整改措施;
(5)自我评价结论;
(6)非财务重大缺陷。
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包括的要素
(1)标题;
(2)收件人;
(3)引言段;
(4)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段;
(5)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6)内部控制固有局限性的说明段;
(7)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段;
公司讲究的是高标准、、率的现代服务贯穿于客户企业经营、变更、调整、发展的、全周期、全过程。主要针对审计服务、内控内审服务等主营方向制定出一套严格的执业规范和流程。吸纳了一批执业严谨、有执行能力、团结向上、具有凝聚力的团队。
对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如果企业存在子公司,除非企业本身是投资性主体,否则均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即,在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下,整套通用目的的财务报表(法定报表)应当包括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实务中,被审计单位出于各种目的,仅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其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而不要求对其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尽管其拥有子公司。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能面临三种选择:1.由于被审计单位未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将仅包含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视为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出具审计报告;3.将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视为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一部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3号——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特定要素审计的特殊考虑》出具审计报告。
下面就上述三种选择逐一进行分析。
一、因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这种处理方法的逻辑在于:因为被审计单位声明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拥有子公司的被审计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而被审计单位仅编制了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因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应当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但这种处理方法可能并不为被审计单位所接受,所以笔者不建议在实务中采用。
二、将母公司个别报表视为按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分为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通用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广大财务报表使用者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主要是指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特殊目的编制基础,是指旨在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对财务信息需求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包括计税核算基础、监管机构的报告要求和合同的约定等。
如果被审计单位虽然拥有子公司,但并未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可以视为其在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对企业会计准则这一通用目的编制基础进行了修改,删减了关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强制要求,从而形成了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用于满足财务报表特定使用者(比如银行、上母公司)对财务信息的要求。
如果采用这种处理,注册会计师应注意四点:1.提请被审计单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清晰披露其这一特殊目的编制基础,不能声明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2.通常理解,在企业会计准则基础上进行修正的特殊目的编制基础不属于公允性编制基础,因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中不应当采用“公允反映”的表述;3.在审计报告中应当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4.由于采用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是为了满足特定使用者的需求,因此,注册会计师还应对审计报告的分发和使用进行限制,以降低审计报告被不当使用而产生的风险。
三、将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视为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在这种处理方法下,被审计单位仍被视为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即采用通用目的编制基础编制报表。如上所述,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法定财务报表)应当包括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审计流程是指审计人员从接受审计项目开始,到审计工作结束的全部过程,那么,如何出具审计,以下就是整理的出具的内容?
一、审计流程的意义
(一)概述
审计流程是指审计人员在具体的审计过程中采取的行动和步骤。广义的审计流程是指审计人员从接受审计项目开始,到审计工作结束的全部过程,一般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和审计终结阶段,各阶段又包括许多具体内容。狭义的审计流程指审计流程指审计人员在取得审计证据完成审计目标的过程中所采取得步骤和方法。
(二)基础审计的流程
1、确定审计的目标
2、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并予以描述
3、内部控制制度的初步评价
4、符合性测试
5、符合性测试结果的评价
6、实质性测试
7、实质性测试结果的评价
8、撰写审计报告
优点:一方面当大大减少审计工作中取得审计证据的工作量,从而节约人力时间、降低成本;另外能较好的避免失误,审计工作质量。缺点:过分依赖对内部控制的审计。
二、准备阶段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哪些情况1、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2、
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3、组织结构和内部控制情况;4、关联方及交易情况;5、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6、其他
常用方法1、查阅去年的审计工作底稿;2、查阅行业业务经营资料。3、查阅公司协议、董事会、重要等。4、参观被审单位现场。5、询问内审人员和管理当局。
(二)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审计机构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据以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和受托关系,明确委托目的、审计范围及双方应负责任与义务等事项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定约束力。
⑴、签约双方的名称;
⑵、委托目的;
⑶、审计范围;应明确所审会计报表的名称及其反映的日期或期间
⑷、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⑸、签约双方的义务;
委托人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①、及时提供审计人员所要求的全部资料;
②、为审计人员的审计提供必要的条件及
③、按照约定条件即使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履行的主要义务包括:
①、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②、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⑹、审计报告的使用责任;审计报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与审计人员无关。
⑺、审计收费;
⑻、违约责任;
⑼、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初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
初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目的在于判断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否作为在实质性测试的时候进行抽样的基础,并对那些准备信赖的内部控制其测试的时间、性质、范围。
审计报告的作用
(一)鉴证作用
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报告,以超然立的第三者身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这种意见具有鉴证作用。
(二)保护作用
通过不同类型的审计报告,提高或降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的信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对被审计单位的财产、债权人和股东的权益及企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起到保护作用。
(三)证明作用
审计报告是对注册会计师审计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结果所作的,它可以表明审计工作的质量并明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