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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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申请要求:
1、需要少两个店(营业执照满一年以上)
2、公司要有商标(满一年以上)
3、分公司要满一年以上、子公司成立满一年以上,特许人要持股在51%以上。经营范围都要有特许经营体系
4、特许人关联的公司占股51%以上,占股一年以上
办理周期:1-3个月
,下面是“两店一年”的具体解析:
“两店一年”从字面的意思就是公司名下有两家直营店,且直营店都经营一年以上。如果公司名下没有两家直营店,公司名下有两家分公司、子公司,或者法人 名下有个体工商户也行。但是时间要满足一年以上。
第二,公司名下有商标,且商标的类别和公司经营项目相关。
第三,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提供相关的前置条件证明。例如餐饮加盟行业,公司的直营店拥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是加盟行业的证书之一。按照相关条例规定,企业跟加盟商签订份合同的15工作日内办理商业特许经 营备案。如果没办理,被加盟商或者竞争对手举报,公司会被罚款2万元,情节严重会被公示。如果您这边是从事加盟行业,一定要办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
商业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者将其经营模式、商标、专利、技术、品牌等特许使用权授予他人,允许其以特许经营者的品牌和经营模式开展经营活动,并给予相应的管理和技术支持。
商业特许经营的主要特点包括:
1. 品牌使用权:特许经营者允许特许经营商使用其品牌,以便利用品牌的度和消费者的认可度来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者将其成功的经营模式授权给特许经营商,包括经营管理、销售技巧、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方法。
3. 技术和专利使用权:特许经营者可能授予特许经营商使用其专利技术或其他知识产权,以提高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4. 监督和支持:特许经营者通常会为特许经营商提供一定的管理和技术支持,包括培训、市场推广、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支持。
5. 分成或费用支付:特许经营商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特许经营费用或分成给特许经营者,作为对特许使用权的使用权利的回报。
商业特许经营可以带来双赢的局面,对特许经营者来说,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扩影响力、快速扩张市场份额,降低经营风险;对特许经营商来说,可以利用特许经营者成功的经验和品牌优势,快速进入市场,减少自身的创业风险。
提交材料
1.上海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上海外资公司还应提交外资公司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上海注册公司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工商登记变更证明。
2.与公司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相符的商标权、企业标志、专利权、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注册商标、专利、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已由相关部门受理中的,需提交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专利、其他经营资源是他人授权使用的,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许可使用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注册商标为受理中的,应同时提交专利、版权等其他经营资源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书具体内容可参见许可使用授权书示范文本(详见附件);如果受让取得,须提交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核准转让证明。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上海注册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系港、澳、台地区居民,应提交港、澳、台通行证;法定代表人系外国公民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护照及翻译件(翻译件应加盖中国大陆境内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公章,并附翻译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公司委托其员工办理备案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委托事项、委托书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原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许人委托服务机构进行备案的,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律服务机构介绍信原件。
6.2007年5月1日前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需提交特许人与本市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7年5月1日后从事特许经营的,除特许人需提交订立的特许经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交符合《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备案申请书;
8.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备案联系表;
9.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直营店铺分布情况表;
10.上海注册商业特许经营公司加盟店铺分布情况表;
11.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1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书;
13.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网上提交)
14.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网上提交)
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办理流程
1、特许企业准备备案所需材料(纸质版),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提交至商务部,注册地在境内的企业提交至所在省级主管部门。
2、特许企业登陆中国商业特许经营网进行特许企业注册并等待商务主管部门审核,获取登录号。
3、商务主管部门审核特许企业注册信息和纸质材料无误后,发放登录号。
4、特许企业收到登录号后,在中国特许经营网登陆至企业后台,填报提交相关信息。
5、商务主管部门对特许企业所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公告。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第485号)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规章】《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5号) 第二条 在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商务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是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机关。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向特许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向商务部备案。 第四条 商务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备案工作委托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行完成备案工作,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备案。 受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商务主管部门未依法行使备案职责的,商务部可以直接受理特许人的备案申请。 【规范性文件】《商务部关于委托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86号) 一、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的内资和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委托特许人住所地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承担。
问: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对商业特许经营将产生怎样的影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
答:信息披露制度是指,特许人根据《条例》的要求,将有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特许人进行披露。特许人的信息披露,对于被特许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有关情况,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投资决策,防止上当受骗非常关键。《条例》在借鉴国际通行作法的基础上,对信息披露的内容作了的规定。《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此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细化,对《条例》中规定的11项信息披露的每一项内容都进行了分解,对所包含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如规定了有些信息用文字说明,所有数据要提供测算依据等,提高了信息披露的可操作性。同时,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出于对特许人的保护,《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