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续展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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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再先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查询不是商标申请注册的必经程序,查询的范围以查询之日起已进入知识产权局数据库的注册商标和申请中商标为限,并且不含处于评审状态的在先权力信息,结果不具法律效力,仅作为参考,并不是知识产权局核准或驳回该申请的依据。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使用人将其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家商标主管机关(知识产权局) [2] 提出注册申请 [1] ,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审查,准予注册登记的法律事实。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
标的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颜色、声音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权,受法律保护,别人不敢仿冒,否则就可以告其侵权,获得经济赔偿。相反,若被他人抢先注册,则必然失去自己精心策划苦心经营的市场,自己反而可能成为侵权被告。
随着知识产权越来越被国家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商标被进行抢注,国内的市场已经远远满足不了现状,由此国际市场大门被打开。国际商标注册的形式有几种应该怎么注册?
种:单一国申请、单一国家是指个人或者企业,通过自主申请以及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某个国家的商标。
第二种:多国申请《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
马德里商标注册协定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而缔结的一项协定,其目的是为消除巴黎公约对商标国际注册所规定的繁琐程序。《协定》中规定,缔约国国民(包括在缔约国设有住处或营业所者)在其所属国的商标主管机关取得商标注册后,可通过其所属国商标主管机关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以取得在《协定》缔约国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商标的保护。国际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后应立即注册、公布并通知申请人选定的缔约国。
第三种:多国申请《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
申请人可自主或委托代理机构提交申请到欧盟相关部门,通过则即可在其所有成员国内获得该商标的保护,不需要再进行一一注册。
第四种:多国申请非洲知识产权组织
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是由前法国殖民地中的语言为法语的国家组成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一个地区性的联盟统一管理各个成员国的商标事务,总部设在喀麦隆首都雅温得。
选择组合商标和显著性强的商标
在商标注册的商标选择时,就应选择组合商标和显著性强的商标,使之既不容易被仿冒,也能长久伴随企业的发展,成为企业的重要标志。我国商标法规定,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的选择具有多样性,如何在多样的商标法方式中选择,这是一个重要问题。,商标与商号相结合。商标与商号相一致,这样既可以宣传商品的商标,又可以宣传企业,增强商标的显著性与代表性。其次,中英文相结合。这样,既可以应用于中国市场,也适用于国外市场,从而节约对外扩张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