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禅城代办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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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章程;
3、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全体股东签字);
4、中级发行员证的相关职业复印件、复印件;
5、股东(法人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
6、复印件、租房合同原件(租赁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
7、其他申请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
3、有与出版物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
4、有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5、无不良记录。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取得的一种行政许可证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机构为我国新闻出版及其所属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从事出版、印刷、发行、销售、进口和出口等出版物相关业务活动。
在网上经营图书能否获批《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答:一、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照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52号《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分为批发、零售两种。若申请办理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办理,若申请办理出版物零售发行业务的单位或个人可到当地的区文体局办理。
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取得从业人员法规培训合格(由市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培训);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自由进出且不在居住用途房屋内);即临街商铺。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批发申报材料:
1、到省新闻出版局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审批表;
2、申请书,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3、企业章程;
4、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资信;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 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填写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址平面图;
6、法定代表人明复印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书中级及复印件一份;
8、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材料。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各区新办所需材料:
1、核名通知书或执照副本原件(增项企业用)
2、报告
3、复印件
4、租赁协议
5、公司章程
6、法人的初级图书发行员证书
7、所有股东的复印件
8、增项企业需要提供公章
9、公司座机,手机,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