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排污许可证填报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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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实施时限内申请取得排污许可或者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或者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
同排污单位在同场所从事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中两个以上行业生产经营的,申请张排污许可。
属于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排污单位,按照名录09 至 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或者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只需对其涉及的通用工序申请取得排污许可,不需要对其他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排污许可。
属于名录08 类行业的排污单位,涉及名录规定的通用工序排污许可管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或者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应当对其涉及的本名录09 至 类规定的锅炉工业炉窑表面处理水处理等通用工序申请领取排污许可或者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应当对其生产设施和相应的排放口等申请取得管理排污许可。
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监测指标
各外排口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应至少包括所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污染物指标。排污单位
还应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产品,确定是否排放纳入相关有毒有
害或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它有毒污染物指标,这些指标也应纳入监测
指标。
对于主要排污许可排放口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符合以下件的为主要监测指标:
a) 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或烟尘/粉尘)挥发性有机物中排放量较大的污染物
指标;
b) 能在环境或动植物体内积蓄对人类产生远不良影响的有毒污染物指标(存在有毒
有害或控制污染物相关名录的,以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为准);
c) 排污单位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超标的污染物指标。
内部监测点位的监测指标根据点位设置的主要目的确定。
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格式要求
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详见附件。
正文。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社会信用代码等企业基本信息,载明排污许可整改问题类型和排污许可整改时限,告知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整改要求和逾期未完成排污许可整改的法律后果。
附件。内容包括排污限期排污许可整改要求,列明排污许可整改问题排污许可整改内容排污许可整改时限等,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期限内污染物排放要求,列明各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法定执行标准限值和自行监测要求等。
管理要求
申请。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赴现场核查)。对于存在本通知规定的适用情形之的,排污单位应主动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方案,作出排污许可整改承诺,制定详细的排污许可整改计划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排污单位未主动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方案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要求排污单位提交。
下达。对于申请材料和排污许可整改方案且符合要求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下达排污许可整改通知书,明确排污许可整改内容排污许可整改期限,提出排污许可整改期间环境管理要求,告知相应法律责任和救济权利等。
对于实施前依据地方性法规核发的排污许可环评报告,尚在有效期内的,原核发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环评报告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数据,获取排污许可环评报告编码;已经到期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申请排污许可环评报告。
规定的排污许可环评报告格式规定的承诺书样本和规定的排污许可环评报告申请表格式,由环境保护部制定。
所称排污许可,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排污单位的申请和承诺,通过发放排污许可环评报告法律文书形式,依法依规规范和限制排污行为,明确环境管理要求,依据排污许可环评报告对排污单位实施监管执法的环境管理制度。
所称主要负责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涉及的排污单位,其排污许可环评报告的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环评报告规定的关于执行报告内容和频次的要求,编制排污许可环评报告执行报告。
排污许可环评报告执行报告包括年度执行报告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
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全国排污许可环评报告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提交排污许可环评报告年度执行报告并公开,同时向核发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环评报告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执行报告。书面执行报告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
季度执行报告和月执行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根据自行监测结果说明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及达标判定分析;
排污单位超标排放或者污染防治设施异常情况的说明。
年度执行报告可以替代当季度或者当月的执行报告,并增加以下内容:
排污单位基本生产信息;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自行监测执行情况;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执行情况;
信息公开情况;
排污单位内部环境管理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其他排污许可环评报告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等。
排污单位承诺执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浓度的,应当在排污许可环评报告副本中规定。
核发按照排污许可环评报告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以及环境质量改善的要求,确定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排放量。
对于实施前已有依法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核发应当按照行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核算方法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严确定排污许可排放量。
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的排污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确定的排放量严于按照本款款确定的排污许可排放量的,核发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审批意见要求确定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排放量。
地方人民依法制定的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要求排污单位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应当在排污许可环评报告副本中规定。
实施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环评报告规定的排污许可排放量,确定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