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阳新县危废处置公司湖北黄石危废处置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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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的危害
1、破坏生态环境。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降低地区的环境功能等级。
2、影响人类健康。危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接触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爆炸等危险性事件; 长期危害包括重复接触导致的长期中毒、致、致畸、致变等。
3、制约可持续发展。危险废物不处理或不规范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制约经济活动的瓶颈。
在环境保护要求日益趋严、污染环境成本日益升高的背景下,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是各类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必然选择,而通过资源化回收利用可以提升危废无害化处置的经济效益,降低危废处理的综合成本。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在宏观经济乏力和环保监管力度趋紧的背景下,环保产业作为既有投资属性、又兼具民生效应的行业,必将迎来发展的黄金期。
危废处理固废处理的发展史介绍
固废处理在公元前3000~1000年就存在了,固废处理公司给大家讲讲它的发展史。
为了保护环境,古代有些城市颁布过管理垃圾的法令。例如,古罗马的一个标志台上写着“垃圾倒往远处,违者罚款”。
中国、印度等亚洲国家,自古以来就有利用粪便和利用垃圾堆肥的处置方法。
现代,为了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许多国家设立了的管理机关和科学研究机构,研究固体废物的来源、性质、特征和对环境的危害,研究固体废物的处置、回收、利用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以及制定各种规章和环境标准,出版有关书刊。
通过了解了固体废物处理的发展史,相信您对固体废物处理有了一个宏观的把握,如果您需要固体废物处理,请咨询我们,我们将会是您不错的选择。
危废处理处置的方法
什么属于危险废物: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处置方法可分为三种: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1、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终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方法。此方法包括场地选择、填埋场设计、施工填埋操作、环境保护及监测、场地利用等几方面。其实质是将危险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这种处理技术在国内外得到普遍应用。土地填埋法通常又分为卫生土地填埋和安全土地填埋。
2、焚烧法
焚烧法是高温分解和深度氧化的综合过程。通过焚烧可以使可燃性的危险废物氧化分解,达到减少容积,去除毒性,回收能量及副产品的目的。
危险废物的焚烧过程比较复杂。由于危险废物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比较复杂,对于同一批危险废物,其组成、热值、形状和燃烧状态都会随着时间与燃烧区域的不同而有较大的变化,同时燃烧后所产生的废气组成和废渣性质也会随之改变。因此,危险废物的焚烧设备适应性强,操作弹性大,并有在一定程度上自动调节操作参数的能力。
3、化学法
化学法是一种利用危险废物的化学性质,通过酸碱中和、氧化还原以及沉淀等方式,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终产物。
许多危险废物是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来解除毒性的,解除毒性后的废物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4、固化法
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废物的渗透性,并且能将其制成具有高应变能力的终产品,从而使有害废物变成无害废物。
危废处理水泥固化法
水泥固化是以水泥为固化剂将危险废物进行固化的一种处理方法。水泥中加入适当比例的水混合会发生水化反应,产生凝结后失去流动性则逐渐硬化。水泥固化法是用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和水的混合物)代替水加入水泥中,使其凝结固化的方法。
对有害污泥进行固化时,水泥与污泥中的水分发生水化反应生成凝胶,将有害污泥微粒包容,并逐步硬化形成水泥固化体。可以认为,这种固化体的结构主要是水泥的水化反应物。这种方法使得有害物质被封闭在固化体内,达到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水泥固化法由于水泥比较便宜,并且操作设备简单,固化体强度高、长期稳定性好,对受热和风化有一定的抵抗力,因而利用价值较高。
水泥固化法的缺点:水泥固化体的浸出率较高,通常为10-4~10-5g/(cm2.d),因此需作涂覆处理;由于油类、有机酸类、金属氧化物等会妨碍水泥水化反应,为固化质量,加大水泥的配比量,结果固化体的增容比较高;有的废物需进行预处理和投加添加剂,使处理费用增高。
危废处理行业密度偏低呈现“散、小、弱”的特点
随着危险废物产生量的不断增长,参与到危废处理行业的公司越来越多。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目前市占率不到10%,危废处理行业整体呈现“散、小、弱”的特点。
危废产生量可能被低估
报告指出,参考发达国家危废产生量占总固废产生量的比例,美国、日本、英国、挪威、瑞士等国的危废占比都5%,韩国的危废占比也有4%,而2015年我国危废占比仅为1.2%,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考虑到我国制造业偏低端,推测危废占比较低,我国的比例应在3%~4%区间较为合适。
报告认为,我国危废行业目前处于初期阶段,管理体系尚不够健全,统计数据与企业管理仍需进一步完善,可以说,危废行业处于“家底未摸清”状态。
报告表示,2014年我国危废综合利用率为56%,处置率为25.2%,但该值因为统计基数偏小等原因偏高,而根据中国环境报发布文章数据显示,“据研究估算,我国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1亿吨/年,而每年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实际的利用处置量仅为1500万吨左右,利用处置量仅占产生量的15%”。
随着全国危险废物产生量不断增长,因处理处置需要,我国颁发的危废经营许可证也在增加。根据环保部数据,2015年全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核准经营规模达5263万吨/年,但实际经营规模仅1536万吨/年,这也意味着危废经营单位设施符合率严重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