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站区危废处置公司-合肥危废处理公司资质
1、年焚烧1万吨以上危险废物的;
2、处置含多氯联苯、汞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威胁的危险废物的;
3、利用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综合性集中处置设施处置危险废物的。
审批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或者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