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无船承运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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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证变成备案?无船承运人如何备案呢?”
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相关的信息,就是无船承运人资格证书变成了备案制度。小编了解到,无船承运人取消审批后,改为备案,相关备案工作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使用部级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的统办理备案等相关业务,如使用各自系统办理,与部级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交通运输部、上海市交通已签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废止。现有的无船承运人证书暂时可以继续使用。
无船承运人能够和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还能用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企业还能接受来自同行的委托订单,税费是较低的,这能够降低成本,同时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无船承运人备案流程:
(1)企业先咨询当地的审批部门,满足申请的所有条件。
(2)准备并整理申请备案的全部资料,并向交通部提出申请,等待审批。
(3)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肯定就能成功的备案。反之,不满足审批标准,备案就失败了。
无船承运人备案条件:具备立法人资格、、拥有从事国际运输代理服务的相关人员、具备运输单证的处理和管理能力等。同时,企业营业执照还包含无船承运业务,没有无船承运业务的要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无船承运业务的增项。
无船承运人备案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的“行业”和“主营业务”需要与海运相关,并且经营范围需要包含有“无船承运”或“无船承运业务”的表述。
无船承运人自行备案流程:
【1】营业执照变更
根据所在地区的要求,变更营业执照的“行业”和“经营范围”,通常要求经营范围须包含“无船承运业务”的项目;
【2】无船承运在线备案
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在线提交备案材料,并配合审批,完成备案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备案结果;
【3】运价备案
从事国际航线的海运企业,还需要在无船承运备案通过后,向航交所提交运价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