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压锅炉多功能科瑞思常压锅炉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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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0.00
用于加热的设备
我国的无压热水锅炉,也称常压锅炉,是指锅炉顶部通常不承受供热系统的水柱静压力.也就是相当一个“开式热水箱“。 常压锅炉的含义:锅炉本体开孔与大气相通。在任何工况下,锅炉水位线处表压力都为零的锅炉。 常压锅炉锅炉产品型号由三部分组成,各部分之间用短横线相连。
水管锅炉
单锅筒立式 DL(单立)
单锅筒纵置式 DZ(单纵)
单锅筒横置式 DH(单横)
双锅筒纵置式 SZ(双纵)
双锅筒横置式 SH(双横)
固定排炉
炉膛设计需要充分考虑使用燃料的特性。每台锅炉应尽量燃用原设计的燃料。燃用特性差别较大的燃料时锅炉运行的经济性和可靠性都可能降低。
锅筒是自然循环和多次强制循环锅炉中,接受省煤器来的给水、联接循环回路,并向过热器输送饱和蒸汽的圆筒形容器。锅筒简体由厚钢板制成,是锅炉中重的部件之一。
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州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合格后由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锅炉的注册登记。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为加强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的管理和安全监察,确保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赋予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的职能,制订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以水为介质的固定式小型锅炉和常压热水锅炉。本规定不适用于壁挂式热水器。
本规定所述的小型锅炉是指:
小型汽水两用锅炉(额定蒸发量不超过0.5吨/小时、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04兆帕的锅炉);
小型热水锅炉(额定出水压力不超过0.1兆帕的热水锅炉,自来水加压的热水锅炉);
小型蒸汽锅炉(水容积不超过50升且额定蒸汽压力不超过0.7兆帕的蒸汽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