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企业销售收入为主营业务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 知识产权采用分类评价,其中: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Ⅱ类评价。
通过本公司咨询而获得的认证,是被广泛认可的,是全球多边承认的。深圳市力嘉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资质认证涉及到的项目有:ISO体系认证、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广东省安防资质、知识产权贯标、CCC认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荣誉资质等。
各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动态监测分析,积组织辖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于每季度一月(3/6/9/12月)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写调查数据,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运行情况。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与火炬中心联合开展监测调查,探索建立调查企业样本库,共同开展监测分析。
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信息库并在服务平台公告;有异议的,由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处理。
已入库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科学技术管理部门撤销其行为发生年度登记编号并在服务平台上公告: (一)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第二章规定条件的; (二)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三)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六)未按期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