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深圳代办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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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外资公司国税需要哪些资料?
1、税务注销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书面申请
4、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未缴销的发票
8、发票领购本等
9、已注销地税的要提供地税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一般三个月左右
注:企业所得税归国税征收则先注销地税。
一、注销个体工商户税务申请条件:
(1)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的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是在同一市(区)、县内的,需到原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3)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二、对营业额进行定期定额管理的纳税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份)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国税收缴证件证明;
(3)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
(4)如已在国税申请注销或者办理注销的,提供国税部门的相关文书;
三、不实行定期定额管理的纳税人需提供如下材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3份)
(2)税务、会计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为纳税人出具的注销税务登记税收清算报告(鉴证报告)(正常注销和地址迁出园区的个体工商户均须提供);“清算报告”包含以下六项内容:不动产处置情况,包括《注销企业资产处置表》(2份)和房产证、土地证复印件;公司清算期内财产清理情况(不动产处置情况需单说明),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处理情况;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的清缴情况;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处理情况(除《注销企业资产处置表》外的其他资料各1份);
(3)非自有房产纳税人的经营用房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新一期的租金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上约定无租使用的,应提供出租方新一期的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税单;(1份)
(4)税务登记正、副本(如已交国税,需提供国税部门的批准注销文件或户管迁移文件);
(5)国税部门的批准注销文件或户管迁移文件(纯营业户不必提供);(1份)
(6)根据注销原因提供相应的附报资料(均为1份):
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附章程说明);
②股东会议解散(附股东会决议);
③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附股东会决议);
④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附股东会决议);
⑤依法宣告破产(附法院相关证明);
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附工商吊销相关证明)。
一、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文件:
1、《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情形:
1、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更换业主);
2、个体工商户登记依法被撤销或者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被吊的;
3、因其他原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被收缴的;
4、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三、个体工商户注销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注销通常是不需要提供中介出具近三年注销清税报告的,但在实操中对个体工商户其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的则可能涉及要出具注销清税报告。
1.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
根据《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共和国令2005第42 号); 《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令第156号);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国家工商总局2004.9号令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2.公司注销的条件
2.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2.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1.注销地税
在各区所属地税局办理《需要的资料》
1.1股东会决议
1.2书面申请
1.3公章
1.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1.5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1.6未缴销的发票
1.7发票领购本等
1.8近三年国税完税证明
1.9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2.注销国税
2.1税务注销申请书
2.2股东会决议
2.3书面申请
2.4公章
2.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6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7未缴销的发票
2.8发票领购本等
2.9已注销地税的要提供地税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三个月左右
1. 注销地税流程
1.1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1.2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1.3等待地税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在未领到注销通知前务必按期申报纳税)
2.注销国税流程
2.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缴销发票申请表》。
2.2持填写完的以上各表,带齐2003年至注销日购买的所有新、旧版普通发票及后一次购买的后一本增值税发票到专管员处办理缴销发票手续。
2.3办完缴销发票后找专管员办理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需报送资料如下:⑴填写业务报批单一式二份;⑵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⑶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受理文书名称: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一式二份;⑸《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
2.4请专管员进行纳税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待专管员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后,到专管员处领取以下资料:⑴《评估报告》;⑵《业务报批单》;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⑷《注销及走逃企业审批表》。
2.5用A4纸打印注销申请书一份:没有格式限制、写清楚注销原因、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若是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企业还需提供一份董事会决议,要求法人及股东签字、加盖总机构(或总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