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笔迹鉴定,笔迹鉴定中心
-
面议
在公民的权益受到侵犯后是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权的,那么在诉讼的过程中也是需要将案件相关的材料和证据一并提交至法院,如果说提交的证据中涉及到笔迹真伪的情况下,当事人也是可以在举证期间申请对笔迹进行司法鉴定的,这样也是可以证据的真实性。
在我国的双方鉴定规则中没有具体规定,鉴定费减免的情况。但是,我国各个地方都有出台,减免交纳鉴定费的辅助性法规,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委托人申请司法鉴定,凭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申请的通知,或人民法院提供司法救助的通知,或司法鉴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应予法律援助的通知,司法鉴定机构予以减半或免收鉴定费。因此,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因为,经济困难无法交纳鉴定费的,可以查看本地方的司法局的相关规定,积极申请法律援助,争取减免鉴定费用。
一般指手写字迹和印文形成时间两项鉴定,手写字迹时间鉴定根据手写文字的老化特性极其变化规律,对可疑文件上手写字迹的制作过程、顺序和形成时间进行鉴别的技术。书写时间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手写字迹的形成时间进行检验,判断其与该文件上其他系统要素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客观依据。印文时间鉴定根据印迹的老化特性极其变化规律,对可疑文件上印迹的制作过程、顺序和形成时间进行鉴别的技术。印文时间鉴定的任务是对可疑文书物证上印迹的形成时间进行检验,判断其与该文件上其他系统要素之间是否存在矛盾,进而为判断文书物证的真实性、有效性提供客观依据。
笔迹检验鉴定过程是一个科学而严谨的过程。 1.鉴定人员会分别检验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对其进行仔细观察和分析。 2.通过比较检验,找出物证笔迹和样本笔迹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点。 3.综合评断阶段,鉴定人员会根据比较检验的结果,结合案情和其他证据,对笔迹物证与案件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得出鉴定结论。
笔迹鉴定有样本,也就是用签字的人的签字比对样本是否一致,因此鉴定要有样本,且样本要经双方认可,否则鉴定的样本对方不认可,就起不到鉴定的作用。鉴定要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机构做出才有效。
从证据学角度讲,认定书写事实需要有认定书写习惯同一的笔迹鉴定结论、证明书写人具有书写时间的证据(证言、口供、书证)、证明书写人具有书写工具的证据(物证、证言)、证明书写人具有写能力的证据(证言、书证)等。也就是说,证明“字是谁写的”这一事实所需要的证据不仅仅是笔迹鉴定所需要的检材和样本,还包括其他证据材料。其中,较为直观的证据,只能是在书写现场的人(包括当事人和证人)的陈述或视听资料证据。因为书写事实是一个过程,没有亲眼看到的人是不能作证的。因此,如果由笔迹鉴定回答这一问题的话,那他只能是根据书写习惯相同这一鉴定结论,对书写事实的一种推测,而根据司法鉴定的一般原理,推测的结果是不能出具鉴定结论的。因此,从证据学角度讲,笔迹鉴定不能回答“字是谁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