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是指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服务行为,是一项为资产进行定价和管理的技能。 随着知识创新步伐加快,无形资产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现如今在企业资产构成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在企业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些企业的命脉也许就掌握在无形资产的手中。
一.资产评估的三种主要的方法 1.成本法,也称重置成本法或重置价值法。成本法的基本思路是重建或重置被评估资产。在正常情况下,在投资者决定投资某一资产时,其愿意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购建该资产的现行购建成本。若为已使用的资产,则会进一步扣除相应的折旧、摊销等费用,成本法的计算大致为以下公式: 资产评估价值 = 资产的重置成本-资产实体性贬值-资产的功能性贬值-资产经济性贬值 2.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权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在此方法中,未来收益的估计以及相应折现率的选择尤为关键。收益法主要考虑了资产的时间价值因素。 3.市场法,即现行市价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将其作为资产评估的价格标准,经过直接比较和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各种技术方法的总称。市场法采用比较和类比的思路及其方法,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同类资产的差异,并在同类资产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比较的差异情况,对价格进行调整,从而得到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市场法的运用,要求充分利用类似资产成交价格信息,并以此为基础判断和估测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运用市场价格的一个优点是:类似的资产价格是已经被市场所接受的,在此基础上确定的市场价格,往往也可以较容易的被客户或者其他的信息使用者所接受。并且因为评估过程中的价格信息直接来源于市场,同时可以为即将发生的资产行为估价,因此,市场法是资产评估中简单有效、为直接、具说服力的评估方法之一。
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联系 评估方法是实现评估目的的手段。对于特定经济行为,在相同的市场条件下,对处在相同状态下的同一资产进行评估,其评估值应该是客观的。这个评估值不会因为评估人员所选用的评估方法的不同而出现截然不同的结果。可以说正是评估的基本目的决定了评估方法间的内在联系。而这种内在联系为评估人员运用多种评估方法评估同一条件下的同一资产,并做相互验证提供了理论依据。需要指出的是,运用不同评估方法评估同一资产,评估目的、评估前提、被评估对象状态的一致,以及运用不同评估方法所选择的经济技术参数合理。
不论是通过与市场参照物比较获得评估对象的价值,还是根据评估对象预期收益折现获得其评估价值,又或是按照资产的再取得途径得到其评估价值,都是对评估对象在一定条件下的价值的描述,它们之间是有内在联系并可相互替代的。但是,每一种评估方法都有其自成一体的运用过程,都要求具备相应的信息基础,评估结论也都是从某一角度反映资产的价值,因此各评估方法又是有区别的。
在评估一项资产的价值时,使用不同的评估方法有可能会得到不同的评估结果。而评估方法的选择,往往取决于评估师在不同的限制条件下的主观选择,但是这样的选择应该建立在足够的知识和执业能力的基础上,而不是简单地选择。任何将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过程简单地理解为评估公式或评价模型的使用或计算的过程的想法都是不正确的。
资产评估,是股权转让中不可少的股价前置程序,交易双方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认股权转让价格,进行后续转让事宜,主管税务机关则通过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开展征税工作,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参照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