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作用报警阀组装工作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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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消防水炮不需要外部声光报警,也不需要湿式报警阀;什么是湿式报警阀?从名称上看,它属于报警设备。湿式报警阀安装在泵出口和消防管入口处,即上下连接泵和管道。
对于消防炮灭火系统,本身有报警装置,当发现现场火源时,不仅现场控制箱会发出报警信号,消防控制室主机也会发出报警信号,在现场工作人员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会知道火灾,自然不需要安装湿报警阀提醒。
1 预作用装置 preaction devices
由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盘、气压维持装置和空气供给装置组成,通过电动、气动、机械或其他方法进行开启,使水能够单方向流入喷水系统同时进行报警的一种单向阀组装置。
3.2 预作用报警阀组 preaction alarm valve
由预作用报警阀(单阀或组合阀)及其管路辅件组成的报警阀组。
3.3 阀门伺应状态 ready condition of valve
安装在管路系统中的预作用报警阀组阀瓣组件处于关闭位置,阀门供水侧充以压力稳定的水,系统侧按预定压力充满了空气,而无水流通过预作用报警阀组的状态。
3.4 额定工作压力 rated working pressure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伺应状态或工作状态下允许的大工作压力。
3.5 装置工作状态 work condition of devices
预作用装置各操作部件的工作位置、控制盘的控制、监视功能,均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预作用报警阀组采用的刚性非金属零件,按6.2、6.3规定的方法进行老化试验后,不应产生妨碍装置正常动作的裂纹、扭曲、蠕变或其他损坏。
5.2.4.2 由经过老化试验的刚性非金属零件装配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5和6.8规定的方法进行渗漏和功能试验时,应符合5.2.6和5.2.8的规定。
5.2.5 强度
阀瓣组件在开启位置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4倍额定工作压力(但不得小于4.8MPa),保持5 min,阀体应无宏观变形、泄漏等损坏现象。
5.2.6 渗漏、变形和气密封性
5.2.6.1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开启的情况下,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阀体渗漏试验,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5 min,阀体应无渗漏、无变形或损坏。
5.2.6.2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关闭情况下,按6.5.2规定的方法进行阀门渗漏试验,供水侧施加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h,应无渗漏、无变形或损坏。
5.2.6.3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关闭的情况下,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在系统侧加0.1MPa充气压力,保持5 min,气泡渗漏量不得超过每分钟3个。
5.2.7 水力摩阻
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7的规定进行水力摩阻试验,在通流流速为4.5 m/s时,水力摩阻不应大于0.08MPa。
5.2.8 预作用报警阀组功能
5.2.8.1 预作用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时,外力影响不应使阀门的启动发生障碍。
5.2.8.2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预作用报警阀组应能在0.14MPa到额定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供水压力下动作。
5.2.8.3 预作用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时,应防止水从供水侧渗漏到系统侧,或具有使渗漏水自动排出的设施。
5.2.8.4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预作用报警阀组都应能通过手动和自动的方法进行操作。
5.2.8.5 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启动装置动作以后,应在15 s之内打开预作用报警阀组的阀瓣(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公称直径超过200 mm时,可在60 s之内打开阀瓣)。
5.2.8.6 预作用报警阀组报警口按6.8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时,当供水压力为0.14MPa时,系统侧以60 L/min的流量放水,在报警口至少有0.05MPa的压力来启动报警装置。
5.2.8.7 预作用报警阀组应设防复位装置,当阀门正常启动后,在不同压力下,关闭控制腔的电磁阀电源(或其他控制方式)和出水控制阀,预作用报警阀组不应复位。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复位应通过手动复位完成。
5.2.8.8 控制预作用报警阀组开启的电磁阀前端应设置过滤网。
5.2.8.9 预作用报警阀组若需底水进行密封阀座,则应设置加入底水及检查底水水位的设施。
5.2.8.10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启动介质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预作用报警阀组的技术性能确定,并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
5.2.9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21的规定进行耐火试验,充满水的阀体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 min。试验后,阀瓣应能自由打开,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min后,应无变形或损坏。
1 气压维持装置主要由压力报警部件、单向阀、减压阀、控制阀、限流部件及过滤部件等部件构成。
5.3.2 预作用装置系统侧充气压力范围宜设置为0.03MPa~0.05MPa,即气压维护装置控制的压力范围;利用有压气体启动介质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其系统侧的充气压力范围,应由生产商公布确定,并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
5.3.3 应设置与减压管路并联的旁路,旁路上应设置控制阀门,以便于装置在使用初期进行快速充气,使管网快速达到充气压力范围。
5.3.4 压力监控设施的上、下限报警压力值应可调节,并在设定的压力下能给出报警信号。管网内检测气压的下限报警压力值不应低于0.02MPa,管网内检测气压的上限报警压力值与企业提供的公布值偏差不应超过10%。
5.3.5 当系统进入消防状态后,应设有防止气体继续进入消防管网的设施,同时应具有保护相应气压报警、监控开关部件的措施。
使用压力开关作为控制部件应符合GB 5135.10的要求。
5.6.2 采用其他器件作为控制部件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的相应要求。壳体强度
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的1.5倍,试验过程中,壳体不得有渗漏现象。
5.7.2 密封性能
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试验过程中减压阀应无泄漏。
5.7.3 调压性能
按6.17规定的方法进行调压性能试验,减压阀应开启灵活,工作可靠,无卡阻和异常振动现象
8.1 材料
控制阀门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如铜合金或不锈钢等。
5.8.2 强度要求
控制阀门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的1.5倍,保持5min,任何部件不应产生结构损坏,变形和破裂。
5.8.3 密封要求
控制阀门按6.5.1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试验压力为大工作压力,保持5min,任何部件不应出现渗漏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