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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公告登报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特别提示: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十一条规定,公司清算公告应在公司注册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其他市级报刊刊登的清算公告无效.
遗失声明作用:
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遗失者不再承担相关责任。
遗失声明登报要求:
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登报时应根据对应的主管的单位要求,要求省级媒体需刊登省级媒体,避免重复二次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