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昆山户口,扬州靠谱昆山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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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1.对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具有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已在苏州稳定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具有本科学历、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资格的人员,男性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
此外,具有大专学历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就业并按规定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
苏州下发《市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即可申请落户等,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显示,有来苏州就业意愿,三类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包括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具有技术职称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通知》同时要求,上述人员中博士、正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副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通知》还公布了已经在苏州就业并交纳社会保险的人员的落户条件,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对于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失业未婚子女随迁到合法稳定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