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闵行区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审批条件,连锁加盟备案
-
面议
申请材料
(一)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
(二)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
(三)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
(六)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
(八)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九)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
(十)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经营范围中应当包括「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项目。
(十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
(十二)备案机关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在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需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附中文译本),并经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人民共和国与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上海市商务委目前要求提交的对应材料清单如下:
(1)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架构图,用以证明双方的持股关系及股权比例;
(2)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公司章程;
(3)两家直营店的门店照片及营业执照。
商业特许经营这种相互借势,力争双赢的模式正被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所看好。虽然市场潜力及商业模式深度吸引创业者,但是良莠不齐的权益保障,成为摆在有意参加特许商业合作的创业者面道无法逾越的屏障。
我们再分析下备案审核要点及心得:
(1)成立日期:距申请备案日期至少已满一年
(2)经营范围:应包含特许经营体系,描述方式类似于“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
(3)需提供商标注册证,与特许人不一致的,另提交许可使用授权书,许可使用授权中须有关于“允许特许人再许可”的相关内容,且许可使用期限在证书所载注册有效期限内
(4)需提供符合《条例》规定的“两店一年”证明,注意如是分公司或者子公司需公司成立满1年
(5)需提供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距备案申请日不超过15天,如超过,另提交《逾期备案说明》
(6)需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样本,与首份特许经营合同内容框架是否基本一致的比对审核
(7)特许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将其上一年度订立、撤销、终止、续签的特许经营合同情况向备案机关报告。
(8)特许人每年的1月份至3月份做好年报和信息披露工作。
1.企业网上注册。
特许人应当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份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登录到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注册。
2.填报电子版信息。
特许人网上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按照系统提供的《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要求真实、完整填报信息。
3.受理、核对。
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受理特许人的网上申请,对特许人网上填报的电子版信息进行核对。
3.1.核对特许人系统提交的文件材料种类及记载的事项是否,是否符合要求。特许人系统提交的备案文件材料不完备的,应要求其补齐补正。
3.2.通知特许人提交证件及有关文件材料原件并核对,确认无误后退回原件,收取特许人在备案系统填报的纸质版材料。
3.3.出具相关意见报送省商务厅。
4.审核
省商务厅收到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上报的意见及特许人在备案系统打印的纸质版材料后,对特许人系统填报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备案材料存在问题的,省商务厅出具审核意见退回,由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告知特许人,督促补齐补正有关材料。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说明补齐补正情况,重新出具意见报省商务厅。
5.实地查证
地级以上市商务主管部门核对特许人提交的“两店一年”相关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并对属地2个直营店进行实地查证,依法进行处理,有关情况报送省商务厅。
6.公告
特许人备案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的,省商务厅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公告。
当前中国的特许经营进入第三代——数字化特许经营阶段。“代特许是产品品牌的特许,第二代特许是经营模式的特许,随着移动互联和大数据等技术的广泛应用,让特许经营进入第三代阶段,也就是数字化特许经营阶段”。
代以产品品牌特许为主,以可口可乐为代表企业;第二代以经营模式特许为主,以麦当劳为代表企业;第三代特许经营以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基本载体的数字化经营为主要特征,以我国的“新零售”商业企业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