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有奖个税处理,公对私结算税务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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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白话翻译一下,就是指广告公司因为业务需要会合作到一些临时的用工人员,这些人员与企业双方之间并无雇佣关系,属于计件制或项目制合作。人员也是企业自行找的,但是在结算环节,会涉及到人员的佣金结算,以及个人的个税扣缴问题。
灵活用工结算平台是解决灵工人员已经与企业产生合作关系,任务已完成,亟待解决税款的扣缴,及批量发佣的问题。并不解决灵工人员的招聘、考核,这里可参照人力资源行业的劳动关系外包。
此场景存在的问题,可交由三方的自由职业者佣金结算平台,专为自由创作者提供:佣金结算、扣缴税款、任务管理等服务。薪行家秉承“快捷、、合规”的使命,致力于让广告行业的自由创作者收入有保障,创作更自由。
灵工平台获得税务机关授予的“委托代征”资质,对企业客户的灵活用工场景进行真实性调查,符合真实的灵工场景后,会建立分包合作协议,将灵工人员的结算、报税责任转到薪行家,交由薪行家平台来结算,以此来解决用工企业的佣金批量结算及无票支出,个税扣缴等问题。也是当下解决灵活就业场景下合规且有保障的方案。
薪行家灵工平台获得税务机关授予的“委托代征”资质,对企业客户的灵活用工场景进行真实性调查,符合真实的灵工场景后,会建立分包合作协议,将灵工人员的结算、报税责任转到薪行家,交由薪行家平台来结算,以此来解决用工企业的佣金批量结算及无票支出,个税扣缴等问题。
从《中国灵活用工发展报告》等调研来看,中国的用工形态正从雇佣型为主导,转向雇佣型、合作型、自由型并存发展,灵活用工所占比例正持续提升。
在这一进程中,传统工厂时代的固定雇佣模式(一个萝卜一个坑)正逐步减弱,灵活就业的非传统用工(如业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互联网平台用工、劳务派遣、传统零工等)大量涌现。需要加强监测、调研,需要加强劳动条件、低工资标准、社保等基本劳动权利的维护,但也要注意到,新就业形态不等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缺失”,它本身是共创共建的,雇佣、合作、自由等因素兼有,劳动治理的优化加强,但不等于回到传统模式。
灵活就业是中国经济从制造到服务、从工业经济到数字经济转型发展的伴生现象。从骑手、网约车司机、电商人,以及大量和数字经济平台联系在一起的灵活就业者,他们更加自由,更加自主,也获得了更多收入,是继中国制造之后的新就业力量。
利用税务委托代征的模式,通过业务众包的方式,将结算佣金、扣缴个税的义务外包出去,将由第三方的委托代征企业来完成,这样不但能解决企业公对私无票支出的问题,还能以核定的税率为司机合规纳税,大大的降低成本,让司机多拿钱,企业节省人力成本的同时,税务机关也能征税的三赢局面。具体流程为代征服务方(如薪行家、桔禾付等)为司机代发佣金,集中去税局报税,处理报税。提供完税证明给到司机个人。再将代发的司机流水的金额,开具等额票据给网约车平台入账,场景真实可控,类目合规,做到业务流、资金流、票据流三流一致。
根据税务总局制定的《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对于符合管理办法委托代征的条件,可以申请获得税务机关授权的委托代征资质,获得代征资质后享有核定的个税税率,为网约车平台合作的司机个体代缴个税,从而来实现降低成本,合规纳税的目的。
针对这些问题,企业可以通过薪行家委托代征的服务方来解决,相当于企业将发佣报税的责任外包给了薪行家。
代征服务方--薪行家通过税务委托代征的模式,利用众包分包为自由职业者发佣并报税,提供税后收入。代发的佣金开全额票据给企业入账,进项抵扣成本,给个人提供完税证明,解决合规入账问题。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的规定:“第八条 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
内部凭证是指企业自制用于成本、费用、损失和其他支出核算的会计原始凭证。内部凭证的填制和使用应当符合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所以通过打白条的方式来列支财务成本显示不是一条合规的方式。此痛点可通过薪行家委托代征的模式,利用众包分包为兼职人员集中发放佣金、报税,提供税后收入。代发的佣金开具全额票给企业入账,做进项抵扣成本,解决合规入账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