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回收库存食品添加剂厂家,蛋黄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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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和销售食品添加剂有什么要求?
《食品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进口商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或者进口批号、保质期、出口商和购货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交货日期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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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允许进口的范围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进口:有食品标准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列入《食品法》(以下简称《食品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的。除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之一外,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还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操作中常见疑难点:
1、产品成分明细含量及比例。
2、合成材料的商品编码归类。
3、样品涂料油漆的进口是否需要备案。
4、海关核价。
5、危险品申报企业资质要求。
6、食品添加剂的陆运/海运/仓储要求。
7、粉末状化工品取样化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