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南省直辖正规食品流通许可证
-
面议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014年10月23日,通过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改为后置审批,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先照后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进行全面的规定。工商机关将依法履行食品流通主体准入管理职责,为食品经营管理者注册提供的服务。
依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012年1到11月,全国工商系统新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146.12万个,全国食品经营主体共计达到613.38万户。这是记者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为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09年9月发布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食品经营者在此之前已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原许可证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