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申请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即使代理公司退还了代理费,可是您在申请时交给国知局的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是不可能让国知局退回的;其次随着国知局对授权标准的进一步严格把关,所谓的在撰写的时候把的某些范围写得非常小已获得授权的技巧已经越来越难行得通,发明的创造性审查越来越强调从现有技术给出的技术启示角度来审查,即便保护范围再小,但对比文件给出了技术方案的启示的情况下也不能获得授权。总之,服务好的发明申请机构因为具备更大的化团队而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相较而言是更加好的选择。
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一)条件
我国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授予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此外,授予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的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在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不相似。
(二)禁止条件
法第五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有授予权”。此外,以下七项即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
实用新型是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中的一种,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要求较发明低,但实用价值大,在这个意义上,实用新型有时会被人们又称小发明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