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的时间,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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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政策法规宣贯实施。主要从认真开展学习宣贯、引导科学理性投资、推动行业有序发展等3个方面开展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或城市总体规划,推动回收拆解网络合理布局,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规范回收行业监督管理。包括企业变更管理、分支机构管理、部分协同管理3个方面。其中,企业变更管理包括注册信息变更、拆解经营场地变更;分支机构管理包括分支机构的备案管理、现场核查管理、拆解禁止管理;部门协同管理包括健全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加强行业管理、促进行业管理。
执行《细则》中的具体问题。依据商务部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资质认定书》《分支机构备案表》《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现场验收评审、信息系统使用等事项。
从便利群众办事、便于实践操作、加强日常管理等三个方面着手,将日常工作和行业管理纳入《通知》具体内容:捋顺资质认定程序。在《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参照其他省份做法,结合我省实际,将资质认定程序划分为企业申请、初审转报、受理审查、现场验收评审、公示、核发证书6个部分,便利申请企业办事。
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依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申请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的企业在完成项目建设且具备申请条件后,书面向省商务厅或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应用服务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设立申请报告(应当载明申请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拆解场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加盖企业公章);
2.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企业章程复印件;
4.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5.拆解经营场地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期10年以上的土地租赁合同或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及房屋租赁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请企业购置或以融资租赁方式获取的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污染防治的设施、设备清单,以及发票或融资租赁合同等所有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7.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文件复印件;
8.申请企业管理人员名单,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
9.申请企业拆解操作规范、安全规程和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案。
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应当依法成立,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