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小规模公司注销具体流程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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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是指公司依法解散和终止经营的程序,公司注销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步骤才能完成。以下是有限公司注销的一般步骤:
1. 召集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解散和清算决议,确定公司解散并清算的事项。
2. 委任清算组织者,清算组织者可以是公司内部的负责人或清算机构。
3. 在国家企业信息网发布清算公告,清算注销公告为期20天-45天。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司的清算工作,包括清偿债务、处置资产、结算税务等。
5. 完成清算工作并出具清算报告,经过审计并公告清算方案。
6. 向工商局递交注销登记材料,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7. 收到工商局核发的注销证书后,公司的法人身份将被注销,公司行使法人权利能力终止。
公司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不再存在,不再具有法人资格,已清理的资产和尚未清理的债务也将交由清算组织者进行处理。完成公司注销后,公司的所有事务和事项将得到解决,不再对公司和股东产生任何法律责任。
公司注销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包括: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做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股东会确认申请注销公司的决议;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
7、《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注销的注意事项: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2、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注意事项: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3、合法安置劳动者: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