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运价备案在线申请流程/深圳无船承运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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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运价备案的全过程:
一、准备备案材料
1. 境内企业需准备的材料包括:填写完整并加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公章的“备案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网上NVOCC资质备案通过的截屏,以及之前具有资质的企业需提供的原有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正本或副本。这些文件需一并扫描成图片发送邮件至交通运输部运价备案中心。
2. 对于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和境外企业,除上述材料1、3、4之外,还需下载并填写“委托书”,由双方企业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后扫描成图片格式发送至备案中心。
二、填写并上传“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
1. 下载“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并根据“备案操作指南”、“填表注意事项”、“运价备案各航线基本港及常用港口代码”、“箱型货类尺码”等文档进行填写。
2. 下载“NVOCC运价备案(自助)系统操作手册”,按照提示登录备案系统,上传已填写的“公布运价幅度备案表”。
三、等待审核与结果公示 提交备案材料后,备案中心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在交通部官网上查询到备案结果。同时,备案中心也会将审核结果通过邮件或其他方式通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