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危险品处置
-
面议
危险废物处理被更多的行业所关注,但是在危险废物处理的同时,也要注意环境的保护,具体有哪些责任和要求呢?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法律、政策和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并完善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各项环境保护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深入现场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作业,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
5、负责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规定和技术知识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汽修行业企业 对所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哪些责任?
危险废物污染责任追究制,汽修行业企业要切实落实企体责任,按照《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汽修行业企业对其产生的固体废物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两高”环境犯罪司法解释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同时还规定:行为人明知他人无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的共同犯罪论处。
危险废物处置工艺适用性分析及应用
1、毒性废物:
1)对于含有、有机磷化合物等高毒、剧毒类物质的废物,由于其对社会、人类具有危害,为使其得到安全处理,采取单接收、储存后,采用门禁系统进行管理和;因此,可采取与焚烧类废物一起焚烧处理,也可经后进行固化和安全填埋;
2)表面处理的含氰废物中往往同时含有重金属,采用焚烧方式既消耗助燃燃料又增加废气处理难度,对此可采用处理,加入药剂分解后进行稳定化/固化处理后,再送安全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对有机、有机磷化物废物及其清洗废水或包装物则可采用焚烧的方式进行处理,但需对焚烧废物中含量和焚烧温度加以控制,以确保安全和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2、含重金属类废物:为避免此类废物在终处置过程中和处置后发生流失,产生二次污染现象,在终处置前需采取稳定化/固化或焚烧方法进行处理。由于此类废物大部分不含或含量较少,通常情况下其热值很低,在焚烧过程中不仅需消耗大量燃料,而且有些低熔属还会气化进入烟气,增加烟气处理成本。因此,对这部分废物采用先加入稳定化药剂对其进行稳定,再进行固化的方式处理,后送安全填埋场填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