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证书的作用,电子产品处理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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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与所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及其他设备。具体包括:具有运输车辆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运输;具有能够搬运较重物品的设备,如叉车等;具有压缩打包的设备,如打包机等;具有容器;具有中央监控设备;具有计量设备;应配置电表;具有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具有相应的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为操作工人提供的服装、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等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发证机关收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一)不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的规定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换证、注销手续的。
申请资料
1.申请单位出具的书面申请(原件); 2.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材料(提供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规程和运行维护方案(原件); 4.环境工程技术人员名单及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提供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5.与所经营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材料(原件); 6.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清单(提供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 7.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原件); 8.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审核后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