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朱墨时序鉴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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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墨时序含义是什么?
朱墨时序,即文字与印文形成的先后顺序,是指同部位的印文与书写、打印或复写字迹形成的先后顺序。
鉴定类别:手写文字与印章印文形成先后顺序鉴定;打印复印文字与印章印文形成先后顺序鉴定;交叉文字形成先后顺序鉴定等。
朱墨时序鉴定的作用有哪些
(1)确定诉讼案件当事人所述是否与文件真实形成过程相符。在审理经济、民事案件时,经常会遇到当事一方诉称文件的形成过程是先朱后墨,而另一方称是先墨后朱。
(2)判断文件的相对形成时间。当文件上有盖印的印文并与字迹相互交叠时,二者之间存在着先与后的次序。特别当通过鉴定证明盖印时间后于标称时间而又先朱后墨时,可直接说明墨迹的形成时间与标称时间不符。
(3)判断文件的真伪。在某些重要文件中,先朱后墨即为伪。
“文书鉴定”是对可疑文件(检材)的书写人、制作工具、制作材料、制作方法、性质、状态、形成过程、制作时间等问题进行检验检测、分析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朱墨时序的有损检验法:
有损检验法顾名思义就是会对检材造成一定损伤的检验方法,这种损伤一般是不可逆转的,因此在检验之前,务必征得送检方的同意并对检材进行必要的拍照、复制。同时在检验时也需做好实验或试验工作,尽可能地避免对检材造成太大的损伤。
1.切割法
2.剥离法
3.成分分析法
4.溶压转移法
5.脱色法
6.吸附法
7.粘取法
朱墨时序的无损检验法
无损检验法不会对检材造成损伤,因此是一种理想的检验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需借助特殊的仪器设备方能进行,例如显微设备、光谱设备等。
1.光学显微观察法
2.荧光显微检验法
3.三维光谱成像检验法
4.显微分光光度法
5.拉曼光谱检验法
6.紫外荧光检验法
朱墨时序检验的发展趋势
从我国朱墨时序检验的实践情况看,目前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势:
,无损检验法逐渐取代有损检验法。有损检验法会对检材造成不同程度的损伤,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使用。而无损检验法可以避免损坏检材的情况,得到越来越多人的认可。
第二,单一方法向融合方法迈进。随着朱墨时序检验方法的多样化,以往依靠单一方法做出结论的时代已经不复存在。如今在检验朱墨时序时,大多会使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综合检验,以相互支持、印证,提升鉴定结论的准确性。
第三,随着电子计算机技术、电子显微技术和光谱技术的发展,一些新产品逐渐被研发并应用到了实践中来,如拉曼光谱仪、显微分光光度计、三维光谱成像系统等,它们实现了朱墨时序定量化分析和数据化检验,在朱墨时序检验中的作用已经越来越凸显,这已经成为发展的主流趋势。
为了准确判定文件物证中朱墨交叉时序的问题,针对检材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检验方法,剥丝抽茧,才能客观真实的反映出印文与字迹形成的先后顺序。同时尽量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进行检验,互为补充,互相印证,使得出的鉴定结论更具客观性。
目前,朱墨时序鉴定已纳入文件制作时间鉴定的范畴。实则是将其作为朱墨的相对形成时间对待,按照司法鉴定技术规范国标(GB/T37233-2018)规定其主要的检验方法有:显微法、荧光法、光谱法。不管哪一种方法,都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前提是(朱墨)印字要有交叉;且都是在放大的基础上完成的。在不足1mm的交叉部位,没有合适的放大倍率是不能获得佳识别效果的,尤其对于两种相互叠加的同类能够互溶的色料,他们相互交织在一起时将大大增加识别的难度。
在一般争议纠纷产生时申请此鉴定项目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委托方是对文件的真实性存疑,不要仅局限于所能想到的朱墨时序鉴定提出申请;
2、对有朱墨交叉的文件,如印文、指印等均为真实的一般委托方(疑义方)在诉讼中一定要在证据交换过程中做好充分的庭审质证准备。因为逻辑上一般该文件出自(委托方)疑义方,文件的制作形成过程是在疑义方完成的,其存在不按常理出牌的嫌疑,即使鉴定意见对委托方有利,对方当事人可以顺水推舟,致使鉴定意见失去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