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代办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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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2014年10月23日之前,规定对食品经营者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已废止,各地工商管理部门应不再办理发放新证。2015年11月1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废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79号),决定废止《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2009年7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4号)。
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我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启用食品流通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卫生部、农业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5部门在食品安全的监管上,以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新法对食品安全的监管更为严格,今后不再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改由各监管部门分段发放生产、流通许可证和餐饮许可。
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变更
食品经营者注册公司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食品经营者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办证:门槛将会大幅提高:据工商人员介绍,相比以前申领卫生许可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门槛将大幅提高。
作用:有望杜绝劣质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上岗,原来的卫生许可证还能用吗?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新老许可证换代尚需时日,如果经营者在6月1日之前已领取卫生许可证,原证可继续使用。但是,从6月1日开始,新开设的食品经营企业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