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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都有哪些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
1、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专利转让:
专利转让是专利申请权人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全民所有制单位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中国人(或单位)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或专利权的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后生效。专利转让包括出售、折股投资等多种形式。
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专利的保护期限:
各国专利法的规定不同。短有5年以下的,如伊朗、委内瑞拉等。大部分国家规定在10~20年之间,如英国为16年,美国为17年,联邦德国为18年,法国为20年。还有的国家规定了几个期限,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如阿根廷、智利等。期限开始的时间,有的国家规定从提出申请之日起算,有的国家规定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算。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都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授予范围:
一般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①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发明,一般都规定不授予专利。不过这项规定的应用是与国家的实质密切相关的。
②科学发现和自然科学基础原理,因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上直接应用,不授予专利。许多国家都依法律给予奖励(见发现权)。但美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其适用范围包括“发明”和“发现”,其观点是:“凡是太阳底下的新东西都可以申请专利。”
③某些物质发明,如以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原子核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食品、饮料等,大多数国家不给专利,但少数工业发达国家则授予专利。其制造方法一般也可以取得专利。
④动植物新品种,许多国家不给专利,少数国家规定授予专利。
⑤诊断医疗方法和药品,也是少数国家授予专利。
⑥计算机程序(软件),极少数国家授予专利。
实行发明专利制度的国家,有些还采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形式。实用新型指对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作出的设计,亦称“小发明”“小专利”。其特点是,对发明要求较低,申请和审批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保护期限较短。采用实用新型保护的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如联邦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波兰、菲律宾、乌拉圭等。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富于美感而适用工业上应用的设计。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6年的统计,采用外观设计保护的国家有61个。有的国家规定在专利法中(如美国、泰国),有的国家则在专利法以外另订单行法规(如联邦德国、日本)。中国的《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专利保护:
专利法一般对专利方面的侵权、诉讼等问题也都有规定。对专利法的实施,许多国家还制定有实施细则。为避免在国际上发生对专利权的侵权行为,19世纪以来还制订了一些国际公约(见专利权的国际保护)。中国的《专利法》规定对专利权实行保护,侵权人要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