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外省企业施工进京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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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京备案的申请流程一般有以下两种;一、是有省办的到驻京建管处办理 二、是无省办的到省厅办理,进京备案流程繁琐,您自己办理的话时间会很长,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我们代理的话要快好多撒。
外省建筑业企业办理进京备案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副本原件、安全许可证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2.在京负责人准备的资料,企业授权委托书,个人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社保,手机号,1寸彩色照片及电子版扫描件。
3.企业在京联系人,个人资料电子版扫描件及复印件,手机号。
4.法人个人资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个人资料复印件,手机号,座机号。
5.注册人员;注册证证,B本,社保,企业劳动合同,一寸彩色照片及扫描件,手机号。
6.企业管理制度.企业备案登记表;
办理范围:北京/天津/上海/重庆、黑龙江/辽宁/河北/山西/河南/陕西/甘肃/青海/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四川/云南/贵州/海南/;全国各省市的公司来北京我们都能办理备案。
企业办理的材料提交明细和日期时间要求
管理外地企业办理时间的秘诀先是既紧急又重要的,接着是重要但不紧急的,再到紧急但不重要的,后才是既不紧急也不重要的
外省建筑来北京承包工程,需要办理外省企业施工备案。
那么外省的建筑企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外省企业施工备案怎么办?
外地建筑公司施工备案需要什么条件,需提供如下原件及复印件:
1、负责人及复印件。 2、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原件及复印件。 4、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省施工介绍信三内违违规、拖欠行。5、企业在京经营场所(有效租期内的租房协议书或房屋产权)。6、银行设立企业工资金账户相关凭证原件。7、劳务专包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账户相关凭证原件。8、等材料原件复印件。9、劳务专包企业需提交施工队名单及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给出的作业员培训及持证情况。
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 2、以上所有复印件是原件复印;
步骤:
步:建管处政策法规宣讲及材料检查;
第二步:建管中心审核企业制度开立保金账户;
第四步:北京市电子账户注册及相关资料登记;
第五步:建管处书面材料照核对、审验;
第六步:市现场验企业原件,核对信息,一字不能错,合格后现场出征。
很多外地企业都不了解当地的办理规定。我们是一家办理相关备案业务公司从事为各省市多年已为多家外省企业办理了业务。
对于不熟悉的企业,不防拨打我们的备案专线了解一下。
我公司代理外省企业,外省企业、外省劳务资质企业、公司注销、吊销转注销、室内装饰办理, 天可办理完成,为您省时省心。
进京备案的受理条件: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主要信息(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其中,企业证照为副本原件扫描),所有信息页扫描上传(例如:企业证照的基本信息页、变更页、年检页等),可分页扫描上传。
✔企业法定代表人件应在有效期内,登记的人员姓名与企业证照相一致。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正反双面扫描。
✔在京负责人应在有效期内;法人委托书上的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应与其它证照相一致,在京负责人的权限应为负责本企业在京生产经营管理,授权委托的期限应不少于一年,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和企业公章;社会保险记录应为近一个月出具的该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当法定代表人与在京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本企业不必提交在京负责人的社会保险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原件信息一致;扫描件为原件扫描,正反双面扫描。
✔企业办理初次备案时,不必同时备案注册建造师。如需备案的,注册证书应为全国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查询住房城乡,注册单位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安全考核B本企业名称应与本企业名称相一致并在有效期内;
相关问答:
问:备案过程中,需要法人到场几次?
答:企业所在注册地省份,在京有驻京办事处的,需要法人当面约谈,需要到场。
问:招投标外地资质公司来京如何备案?
答:1、正常情况下根据每个招标情况不一样,要熟读招标公告:上面会有相关提示。
2、代理机构可以代理招标不受地域限制,一般情况下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即可
3、各地具体做法不太一样,有的是公司一次性备案,有的地方则是一个项目一备案。
问:外地资质公司备案需要的基本材料有什么?
答:出京许可、公司营业执照、资质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未开工(有些需要,招标人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业绩材料、固定营业场所(提供材料)。
问:外地企业施工,办理吗?
答:肯定的,这是对在京从事施工活动的外地企业的一种措施。
否则无法进行合同备案,开发飘,无法受保护的完成工程款的结算。
问:外地企业施工,是否需要在京开设分公司?
答:可办可不办,外地的企业来京承接业务施工,没有必要花费额外的费用设立分公司,只需依据相关要求办理“外省市企业”即可承接工程业务。
外地的建筑企业、咨询业务企业、监理企业、劳务企业来接承接业务施工,需要办理外省企业。以前没有办理过的企业,称为“chu次”,那些离京退出市场的企业,再一次想施工,办理的,称之为“再次”。
这两种形式,在办理过程中,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的步骤,存在些许差异,在这里,为各位简单讲解一下。
申请材料
一、chu次来京备案
1、《外省市企业表》
2、企业资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居民(参与该项目管理人员的)
5、居民(驻京委托代理人的)
6、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人员备案时需要)
7、驻京委托代理人任命书
8、参与该项目专职人员情况及人事档案关系一览表
9、某某师某某人员注册证书
二、再次来京备案
1、《外省市企业表》(B表)
2、居民(驻京法人委托代理人)
3、企业资质
4、 驻京法人委托代理人任命书
6、 参与该项目专职人员情况及人事档案关系一览表
7、注册证书
9、在京完成项目的委托方评价意见
外省施工备案成功办理主要针对城市有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广东省、云南省、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江西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广西省等省市外省施工备案。
相关问答:
问:北京对已在京备案的企业,评价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在京企业信用管理,创新事中事后,引导外省市企业更好地适应北京建筑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问:北京将在京备案企业的评价结果,如何处置?
答:会将年度评价情况反馈给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对在京企业实施差别化管理。鼓励选用评价结果为合格(含)以上的企业;提示慎用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以及连续3年无报送业绩的企业;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企业,自结果公布之日起,该企业信息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