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正规损失赔偿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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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对于可以搬迁的设备,本着连续利用的原则,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所以设备搬迁安装费用是拆迁造成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赔偿。设备搬迁费和安装费的补偿金额,由拆迁人、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货物运输价格和设备安装价格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认定。
在拆迁过程中,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采取快速搬迁奖励措施,鼓励被拆迁人和承租人尽快签订搬迁补偿协议,迁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的数额由拆迁人根据实际拆迁情况确定,也可以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和实际承租人协商确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拆工厂的业主和使用人是分开的,那么奖励费应该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工厂的承租人,这是政策文件规定的,也是合理的做法。
针对第三者财产损失因其受损物涉及面广、损失评估标准不一、技术以有主掌握的尺度相对单一的机动车辆来讲要复杂得多。根据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规定,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现场他人现有财产直接损毁、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予以赔偿。而对于第三方在对财产损毁的赔偿方面往往提出远直接损失的要求,有些甚至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处罚性质的赔偿。由此,给保险公司查勘定损人员在定损过程中带来很多困难。所以,对于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查勘变的更加重要。
矿业权评估方法
根据《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等规定,矿业权评估方法分为成本途径、收益途径和市场途径三类评估方法。
根据《成本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成本途径评估方法分为勘查成本效用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两种。
根据《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分为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五种。
根据《市场途径评估方法规范》,市场途径评估方法分为可比销售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资源品级探矿权价值估算法三种。
成本途径,是指基于贡献原则和重置成本的原理,即现时成本贡献于价值的原理,以成本反映价值的技术路径。该评估方法包括勘查成本效用法和地质要素评序法,主要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的探矿权评估。
收益途径,是基于预期收益原则和效用原则,通过计算待估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储量开发获得预期收益的现值,估算待估矿业权价值的技术路径。该评估方法包括折现现金流量法、折现剩余现金流量法、剩余利润法、收入权益法和折现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五种。该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采矿权评估和勘查程度较高的探矿权评估。
折现现金流量法,是将矿业权所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作为现金流量系统,将评估计算年限内各年的净现金流量,以与净现金流量口径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在探矿权评估中,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详查及以上勘查阶段的探矿权评估和赋存稳定的沉积型大中型矿床的普查探矿权评估。在采矿权评估中,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于拟建、在建、改扩建矿山的采矿权评估,以及具备折现现金流量法适用条件的生产矿山的采矿权评估。
剩余利润法,是通过待估矿业权所对应矿产资源开发各年预期利润,扣除开发投资应得利润之后的剩余净利润,按照其相匹配的折现率,折现到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之和,作为矿业权评估价值。剩余利润法主要适用于正常生产的矿山的采矿权评估。对于勘查程度较高的探矿权评估也可以选用。
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是在收集国内地质勘查相关统计资料、矿产资源储量动态信息、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地质信息报告、招、拍、挂公开披露的地质资料、公开市场类似矿业权交易情况信息、有关部门和组织发布或矿业权评估师掌握的有关信息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从而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单位面积探矿权价值评判法通常适用于勘查程度较低、地质信息较少的探矿权价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