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泡沫液储罐消防泵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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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3.2.4当保护场所同时存储水溶性液体和非水溶性液体时,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范第1条:当储罐区储罐的单罐容量均小于或等于10000m³时,可选用抗溶水成膜、抗溶氟蛋白或低黏度抗溶氟蛋白泡沫液; 当储罐区存在单罐容量大于10000m³的储罐时,应按本标准第3.2.1条和第3.2.3条的规定对水溶性液体储罐和非水溶性液体储罐分别选取相应的泡沫液。 3.2.4-1条文解读,当保护场所同时存储水溶性液体和非水溶性液体时 当高倍数泡沫系统设置在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泡筒,发泡网距集液池的距离不应小于1m ,且导泡筒出口断面距集液池设计液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2)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3)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根据阻止形成蒸汽云和降低热辐射强度试验确定,并应取两项试验的较大值;当缺乏试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宜小于7.2L/(min • ㎡); (4)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所需的控制时间确定,且不宜小40min;当同时设有移动式系统时,固定式系统的泡沫供给时间可按达到稳定控火时间确定
装置中的泡沫产生器(如泡沫枪)应符合5.2中的规定。 5.4.4.2 比例混合器应符合5.1.4的规定。 5.4.4.3 按6.40进行喷射时间试验,连续喷射时间应不小于产品的公布值。 5.4.5 耐水冲击要求 按6.23进行耐水冲击试验,装置在大工作压力下连续工作10min应无松动损坏。 5.4.6 运动性能要求 轻便式灭火装置按6.41进行运动性能试验,试验后应无损坏。构成 半固定式(轻便式)泡沫灭火装置主要由泡沫产生器(泡沫枪)、比例混合器、水带、泡沫液储罐等构成。 5.4.2 外观 5.4.2.1 钣金件、冲压件表面应无重皮、皱纹、明显机械损伤和凹凸不平等缺陷。 5.4.2.2 焊接件焊缝应均匀,无裂纹、烧穿、咬边等缺陷。 5.4.2.3 锻铸件表面应无重皮和结疤。 5.4.2.4 镀层和涂层应色泽均匀,无龟裂、剥落、明显流痕、气泡、划伤等缺陷。 5.4.3 标志 在装置的明显位置上应设置清晰性标志牌,应至少标示有:产品名称、工作压力范围、喷射距离、有效喷射时间、适用泡沫液类型、
常规的消火栓箱厚度为240mm。有些建筑为了美观,需要把箱子完全嵌到墙里做成暗装,这样的话常规厚度的消火栓箱就做不到这点,只能做到半暗装,对美观有一定的影响。这里薄型消火栓箱的优势就显现出来了,这类箱体厚度薄可以做到160mm,这样即可以完全嵌入墙里暗装。由于“身材过于苗条”,如果采用固定栓头,出水口面向箱门,则会出现栓头的长度大于箱体的厚度,导致箱门关不上。所以薄型的消火栓箱多采用旋转栓头,栓头转向一侧,方便箱门关闭。火情出现时打开箱门,再把栓头转向箱门方向接上水带水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