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979(2024版)一次性卫生用品(内裤)检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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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的性能试验有5个方法,分别是①剂性能试验(适用于液体剂);②载体浸泡定量试验(适用于膏体或半固体凝胶类、黏稠状产品);③环试验(适用于含溶出性物质或可制成直径为5mm片状物的固体产品);④浸渍试验(适用于溶出性织物如毛巾、内衣等);⑤高吸水材料性能试验(适用于非溶出性高吸水材料产品)。
而旧版的试验方法只有2个,分别为①溶出性产品性能试验方法;②非溶出性产品性能试验方法。
随着新产品、新材料不断涌现,对产品的卫生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更好规范产品发展,守护消费者健康,市场监管zong局(国家标准委)在2024年6月25日发布了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代替GB 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并将于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该标准由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主要修订了五方面内容。
一是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调整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定义,增加了“卫生湿巾”“剂”“剂”等类别的术语和定义。
2024版范围:
适用于销售和使用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
2024版定义: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与直接接触的,为达到生理卫生或、目的的一次性使用日常生活用品。
注:主要包括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排泄物卫生用品(不包括厕所用纸)和卫生湿巾、剂、剂等其他卫生用品。
二是细化了原材料卫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
▲原材料应符合消毒产品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无害。不应使用废弃或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作为原材料或半成品。
▲原材料中不得添加下列禁用物质。
▲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符合相应产品质量标准的生产用水。
▲卫生湿巾、抗(抑)菌剂和其他含有抗(抑)菌成分的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有效成分含量应符合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含量,其中用于手、皮肤、黏膜的产品,限用物质使用浓度应符合标准里要求规定。原材料中有标准规定的限用物质时,应在包装上标识。
三是优化了生产过程卫生要求,将生产环境卫生指标、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与产品卫生指标中“初始污染菌”合并调整为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抗(抑)菌剂生产车间空气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工作台表面和工人手表面菌落总数符合标准要求;
▲消毒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初始污染菌应小于或等于 10 000 CFU/g 或 CFU/mL;
▲应对用于消毒级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效果检测,并符号标准要求。
四是强化了产品卫生要求,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健康风险,按风险等级增加了pH值、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残留量理化指标,同时调整了微生物污染指标和毒理学安全性要求。
▲根据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不同产品的特性和用途增加了理化指标。
▲明确了卫生栓(内置棉条)和提高了抗(抑)菌剂的微生物学指标的要求。
▲根据产品用途以及接触皮肤、黏膜的不同,细化了毒理学试验项目。
五是更新和补充了相关检测方法,调整了真菌检测方法,优化了残留量检测方法,增加了新理化指标检测方法、部分抗(抑)菌试验方法等。
▲增加了相关产品理化指标的检测方法、空气采样器法、产品毒理学试验方法中眼刺激试验样品处理方法、产品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选择原则以及部分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尤其是增加了高吸水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优化了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中采样数量、接种样液量和真菌检测方法、产品残留量检测方法;▲调整了产品抗(抑)菌性能试验方法中样品采集数量以及杀菌和作用时间。
考虑到标准实施后生产企业需要根据新修订的标准对原材料、生产环境、产品卫生指标等进行调整,本标准发布后12个月正式实施。同时,为避免产品的浪费,规定:
本文件实施之日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在符合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的前提下,可以销售至产品标示的有效期(保质期)限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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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GB 15979—2024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标准项目的检测,有检测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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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附录A方法对应的旧版标准为附录E。
旧版标准的空气采样与测试方法中涉及到样品采集只有平皿暴露法,缺少空气采样器法。新版标准增加了空气采样器法。具体过程如下:“空气采样器法:可选择六级撞击式空气采样器或其他经验证的空气采样器。采样时,将采样器置于室内0. 8m~1. 5m高度,按采样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每次采样时间不应超过30min。”
并且规定空气采样空气采样器法。
附 录 B
产品微生物检测方法
溶血性链球菌检测方法
B.6.1 操作步骤
B.6.1.1 增菌培养:取样液 5.0 mL 加入到 50 mL 葡萄糖肉汤中,36 ℃±1 ℃ 培养 18 h~24 h。
B.6.1.2 分离培养:将培养物划线接种血琼脂平皿,36 ℃±1 ℃ 培养 18 h~24 h 观察菌落特征。溶血性链球菌在血琼脂平皿上为灰白色,半透明或不透明,表面突起,圆形,表面光滑,边缘整齐,周围有无色透明 β 型溶血。
B.6.1.3 染色镜检:挑取典型菌落作涂片革兰染色镜检,应为革兰阳性,呈链状排列的球菌。镜检符合上述情况,还需进行链激酶试验和杆菌肽敏感试验。
B.6.1.4 链激酶试验:吸取草酸钾血浆 0.2 mL(0.01 g 草酸钾加 5.0 mL 兔血浆混匀,经离心沉淀,吸取上清液),加入 0.8 mL 生理盐水,混匀后再加入待检菌 24 h 肉汤培养物 0.5 mL 和 0.25%氯化钙0.25 mL,混匀,放 36 ℃±1 ℃ 水浴中,2 min 观察一次(一般 10 min 内可凝固),待血浆凝固后继续观GB 1597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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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并记录熔化时间。如 2 h 内不熔化,继续放置 24 h 观察,如凝块全部熔化为阳性,24 h 仍不熔化为阴性 (依据商品试剂说明书)。
B.6.1.5 杆菌肽敏感试验:将被检菌悬液涂于血琼脂平皿上,用镊子取每片含 0.04 单位杆菌肽的纸片放在平皿表面上,同时以已知阳性菌株作对照,在 36 ℃±1 ℃ 下放置 24 h~48 h,有带者为阳性。
B.6.1.6 其他检验:使用生化鉴定试剂或生化鉴定卡的,依据商品试剂说明书对可疑菌落进行鉴定。
B.6.2 结果报告
镜检革兰阳性链状排列球菌,血琼脂平皿上呈现溶血圈,链激酶和杆菌肽试验阳性,可报告被检样品检出溶血性链球菌。
2. 细化了原材料卫生要求,增加了原材料禁用物质和生产用水要求。
解读:
① 原材料:新版标准明确原材料中不得添加标准中4.3a)~4.3c)条款中规定的禁用物质。如:列入《人民共和国药典》药品及同名原料料(消毒防腐药、中 药和剂除外,也不包括辅料和纯化水);、抗真菌、 抗病毒、类及其同名原料等;非织造布、织物或其他原材料不应添加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等禁用成分。
② 生产用水:湿巾、卫生湿巾和抗(抑)菌剂的生产用水应符合《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纯化水要求,其他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和企业相关规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