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专项审计报告有哪些流程
-
面议
经济责任离任审计 :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并鉴证和评价是考核责任人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和业绩。 清算(包括企业合并、分离、解散、破产)审计:各类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因素终止或企业破产时,对其清算期间的债权债务的清偿、资产的变现以及清算期间收益、损失、费用的支出的清算,合同约定的终止清算,税务的清算和清缴,企业在工商部门进行注销登记等审计。
本事务主营审计服务、能进行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公司内部审计、专项审计、汇算清缴、税务清算、等在内的各种审计服务,是一家技能、完善、综合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本事务所有将通过简单、、价格优惠、的产品优势,更好的定位并完善客户需求!
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专项审计调查工作结束后,专项审计调查组向审计机关提出的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是反映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意见建议的载体,是反映调查成果大小的关键。
专项审计调查,应成立专项审计调查组,制定好审计调查方案。按照审计计划,审计机关应根据专项审计调查事项的大小和工作难易程度及要求,指派能足够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组成调查组,确定调查组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明确责权。并由调查组组长负责拟定专项审计调查方案报请审计机关批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依据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对专项审计调查方案进行调整,亦应在调整时补办报批程序和手续。专项审计调查方案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查的目标、范围、内容、程序、时间和人员分工等。
实施专项审计调查与实施项目审计的方法和要求是基本相同的。实施专项审计调查的过程中,主要采取审计的方法取得被调查单位的有关材料,与项目审计一样,取得的证明材料应当客观、相关、充分和合法,足以证明被调查事项。取得的有关重要事项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予以核实和确认。不能取得提供者签名或者盖章的,审计调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审计调查人员向被调查单位之外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时,应当履行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副本的手续和程序。
对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审计机关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由于专项审计调查取得证明材料的方法主要是审计方法,在调查过程中,可能会发现被调查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对此,审计调查组应及时报告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处罚。对于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可直接进行处理处罚,但处理处罚要按照项目审计法定的审计程序进行,程序到位和合法。对不属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应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移送,并取得移送的证明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