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危险废物的输入必然会导致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损害。其次,危险废物向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实际上是逃避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全球环境产生危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危害还在于,这些废物是在贸易的名义掩盖下进入的,进口者是为了捞取经济利益,根本不顾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都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危险废物是指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潜在危害的废弃物。根据国际标准,危险废物可分为八个类别,包括有害物质、感染性物质、易燃物质、氧化剂、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放射性物质和其他危险废物。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需要采取不同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按照《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根据化学品的危险性能可分为 6 大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和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就是经过压唯谈缩、液化或加压溶解的气体。易燃液体是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类似物质的液体。易燃固体是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焰点燃,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毒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自燃物品是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是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体。有的则不需明火,也能燃烧或爆炸。氧化剂是指于高氧化态,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并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包括含有过氧基的无机物,其本身不一定可燃,但能导致可燃物的燃烧,与松软的可燃物能组成爆炸性混合物,对热、震动或摩擦较敏感。有机过氧化物是指分子组成中含有过氧基的有机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或摩擦极为指茄碰敏感。毒害品是指进入机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与体液和器官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某些器官和系统暂时性或持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腐蚀品是指能灼伤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纳肢。